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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4日 星期一

张科科律师:我不是炮灰,我无怨无悔——丁家喜会见记;人权律师致全国“两会”的公开信;曹思源:假如我是总书记;律师提交河南汝州艾滋病聚众扰序案提审申请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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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张科科律师:我不是炮灰,我无怨无悔——丁家喜会见记
人权律师致全国"两会"的公开信
马新立被取保候审
公民纪事
沈勇案最新消息:警方不予立案、不准予重新鉴定
律师申请公开河南多地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详情
企业不需年检 律师界也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
曹顺利病危处于昏迷状态,警方胁迫家属办理取保候审
温岭鞋厂停工整顿 两千工人围政府抗议
公民短讯
公民评论
刘安平医生:抗议广东卫视主持人王牧笛扬言杀医的媒体恐怖主义行为
王清营:非暴力是基于良心,基于爱改造一切
王清营:我认识非暴力不合作的道路我的见证(1
乌克兰的启示:行动改变世界
东莞扫黄,道德训诫式反腐
雾霾中,我听到了全民环境运动的号角
公民主张
曹思源:假如我是总书记——在炎黄春秋新春联谊会的发言
律师提交河南汝州艾滋病聚众扰序案提请书
北京知行研究所呼吁汝州市公安局立即放被押或被逮捕的艾滋病患者
杨慧文律师致北京司法局长于泓源的公开信
公民文献
行侠仗义许志永
许志永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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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张科科律师:我不是炮灰,我无怨无悔——丁家喜会见记

出任丁家喜的辩护律师,深感荣幸,也深知重任在肩。程海律师和王兴律师是丁家喜的首任辩护人,付出极大精力心血。为纠正北京海淀法院诸多违法,两律师不得不在一审开庭中退庭抗议。后来丁家喜索性解除两律师的委托,以赢回把握庭审的一点点的主动权。我和隋牧青律师一同接棒为丁家喜辩护,并分别到海淀法院交代理手续和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会见。
 2014217日我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三看)递交会见手续,三看违法以需要审核律师材料拒绝即时会见。下午即去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口头提出控告。据闻张宝成辩护人王宇律师当日下午亦为受此刁难到检察院控告。
218日下午进入三看会见室,丁家喜律师被带入。除一管教在场,还有一警察携执法记录仪非法监听律师会见,经律师警告将向有司控告仍不离开。丁家喜淡定地说以前律师会见我时他们看守所就是这样,针对他个人的,我说以前看守违法不表示以后也可以违法。我告知警察会见完后会去控告他。
会见开始,我见丁家喜面容憔悴,不似以往律师发的会见照片那么精神,他说最近感冒了但是在这看病吃药不受影响。我转告其他律师、朋友、公民的问候,丁家喜感谢大家以及社会的关注和关心。
海淀检察院指控丁家喜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理由竟是打横幅发传单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以及参与聚集众人在北京市教委门前要求教育平等权。我问律师辩护最关键的问题:是否认为自己的行为有罪。丁家喜坦然而确定地告诉我他无罪。辩护人同样认为丁的行为无罪而且是践行公民政治权利公约的合法行为。丁毫不隐瞒自己的公民行为,但是对指控书中的"组织、策划、煽动"等无事实基础且上纲上线的文革语言表示抗议和憎恶。
另外,丁家喜与许志永、李蔚、赵常青、张宝成、马新立、侯欣、袁冬、孙含会、王永红、李焕君、王功权等属同案当事人,但被北京多个检察院法院违法指定管辖和强行拆分来起诉和审理。
丁家喜说,在这个社会,凡是有良知有责任心的公民都会站出来,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看法。许志永、赵常青等人的公民理念,是"自由、公义、爱"。丁家喜作为律师,认为公民理念就是维护自己的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尽自己的义务。而且允许每个人对公民理念有不同的理解。公民活动,包括公民聚餐,就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无害他人的行为,公开透明欢迎参与。要求官员财产公开,是最好的反腐。但是在当局眼里却是一种罪。张雪忠律师评价郭飞雄案是彻头彻尾的政治迫害,对此,丁家喜认为自己的案件也是完完全全的政治迫害。
丁家喜律师说,可能有人认为他是炮灰,是谁谁的棋子。但是他不这么认为,他说我是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不受谁的摆布,不过是在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他也并不认为这是牢狱之灾,认为只是一种生活体验。进牢房,是公民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虽然他也预料会有这一天,只是意外来得太早。他说,身处监牢,是现今社会每一个良知人士的荣幸。现在常常思考生命、国家、公民、责任的概念,不断思考,产生新的认识。过去无怨无悔,现在也无怨无悔。
我提出疑问,作为公民和良心犯,你或许有些不同,第一你是律师,被抓前还是北京德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第二,收入中产,休闲好打高尔夫,女儿妻子先后生活在海外。那么是什么让你抛下这些优裕的生活和社会积累,常人也许难理解?丁家喜立即反对说,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在现今社会,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不可能沉默。自己只是作为引子,公民只会越来越多。没有他们要求财产公开,还有别人在做。他怀念殉难的林昭,相信现今社会也不可能像以往那么残酷对待异见人士。
问到在羁押中有无受到酷刑,丁家喜提到20131117日的一次审讯中,侦查人员李赫对丁隔栏杆伸手打骂、言语威胁。
谈话中丁家喜谈到现在社会问题之一:好人劝阻好人不要做好事,好人容忍坏人做坏事。
丁家喜特地评价了许志永:许志永的公民行动方式是最好最无害的。如果判四年真的太过分了。
丁家喜谈到家庭,他说家里也有不理解,各种担心,尤其是他的夫人。他称赞道,能做他的妻子也是不平凡的人。现在也深感为人子为人父的家庭责任。丁家喜夫人罗胜春女士的家书里写着:至今不能接受丁家喜被起诉的现实,至今不能接受这种冤屈。丁夫人的微信签名:深爱我的先生丁家喜,期盼他的早日归来。也许是自觉亏欠家人,丁家喜说出去以后会把更多时间精力放在家庭经济和家庭生活中。
会见将近尾声,会见室外传来武警操练的吼声,令人近距离感受到强权的三个自信爆棚。
丁家喜表示非常愿意同社会大众探讨和分享公民理念。再次感谢大家。


人权律师致全国"两会"的公开信


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告全体国民:
在今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之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以及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等相关规定,我们特强烈呼吁:
一、批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体现了《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有关人权、宪政、民主、自由、法治等方面的核心价值,是国际人权宪章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晶,内涵丰富,普世适用。我国政府已于199810月签署《公约》(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多位国家领导人早已多次承诺尽快批准该《公约》,至今已历三届政府,延宕15年之久,批准之事仍杳杳无期。《公约》事关每一公民的福祉。中国公民不比任何他国公民劣等,中国公民没有任何理由不与他国公民同享基本人权。鉴此,我们强烈呼吁本届全国人大责成国务院就此依法、迅速提交请求批准《公约》的专题报告,责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国务院提交的报告迅速审议、批准。
二、修改宪法。主要包括:1、设立宪法法院,专司违宪审查,制裁违宪行为,维护宪法权威;2、改地市级、省级、全国人大代表的间接选举为直接选举,有效避免、减少"衡阳市、省人大代表贿选事件"等类似间接选举对人民权利造成的大规模侵害,切实保障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制定、修改社会迫切需要的法律。主要包括:1、迅速颁行《新闻法》等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法律。剔除国务院现行相关法规与宪法的不一致因素,改现行的事前审查为事后追惩,变法规为法律,保障公民言论的自由表达,努力维护所涉方合法权益,规范相应行为;2、认真审查并取消199810月施行的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与《立法法》相关规定冲突),出台相应的《社团法》,明确保障公民政治信仰和结社自由;3、抓紧修改198910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让新法惠及国民。秉持"许可为原则,不许可为例外",对不予许可的集会游行示威情形,要予以科学、严格、审慎的界定和细化,努力将公民集会游行示威的宪法权利落到实处。决不允许以法律之名行限制公民自由之实,对符合法定条件应履行审查批准职责却加以阻挠、干涉、不作为等的国家公职人员,应增加相应的责任追究条款;4、着力制定《国家公职人员选罢法》。摒弃"党管干部"的传统做法,用法律法规而不是中共党内文件来管理国家公职人员,对公职人员的选举、任免、职务升降、撤职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及清理不合格者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5、区分党纪与国法,及早启动《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示)法》的立法,认真调研,尽快出台,真诚接受人民监督。顺此,我们也呼吁中共中央领导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推动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示)并立法调整、规范。
四、公开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国籍、工作单位、电子邮箱、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号码,便于密切与人民的联系,及时听取人民的声音,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五、公开上年全国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数及其相应的财政支出数额等,确保公共财政支出的性质,尽心尽责看管好纳税人的"钱袋子"。
六、立即取缔一些地方设立的所谓"法教中心"、训诫中心或基地等非法拘禁场所, 立即制止截访及"两会"期间对维权、异议人士采取的强制、变相强制等各种违法行径。
 "群策之为则无不成,群力之举则无不胜"。为了我们自己,为了我们的后代,为了未来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吧!

2014222
李如玉,江苏,法博
李长青,北京,律师
蒋援民,广东,律师
刘书庆,山东,律师
刘金湘,山东,律师
唐吉田,北京,律师
葛文秀,广东,律师
李威达,河北,律师
余文生,北京,律师
郭敏华,广西,律师
王全平,广东,律师
刘卫国,山东,律师
  湘,山东,律师
陈武权,广东,律师
 璇,湖南,律师
陈金石,湖南,律师
 宇,广东,律师
张重实,湖南,律师
胡贵云,北京,律师
韦良月,黑龙江,律师
王胜生 ,广东,律师
蔺其磊,北京,律师
肖芳华,广东,律师
刘四新,北京,法博
江天勇,北京,律师
郭莲辉,江西,律师
庄道鹤,浙江,法学教授
张俊杰,河南,律师
李大伟,甘肃,法律人
刘士辉,广东,律师
  旭,广东,律师
陈南石,湖南,律师
许桂娟,山东,律师
 宇, 北京,律师
刘连贺,天津,律师
程为善,江苏,律师
 全, 四川,律师
李国蓓,北京,律师
陈树庆,浙江,公司法律顾问
范标文,广东,律师
张井学,吉林 ,法律人
赵贤龙,北京,法博
  ,湖南,律师
应东峰,浙江,律师
阳振华,广东,律师
…………
尹晓烽,云南鹤庆,人大代表
 兰,福建,研究生
胡向东,浙江,农民
杨祖坤,云南,自由职业者
 燕, 浙江, 医生,
王绪卫 ,江苏,公民
汝继成,黑龙江哈尔滨,退休公务员 
李洪亮,河南,公民
蒋金月,江苏 ,工人
超,广西,教师
黄佳城,广东东莞,职员
刘海民 ,吉林 ,公民
石晓明,浙江台州,农民
朱兆丰,湖北,公民
(热烈欢迎继续加入联署。格式:姓名,居住地,职业)

马新立被取保候审

(参与2014223日讯)
据胡佳推特消息:去年331日被捕的西单财产公示四君子之一的马新立昨晚以取保候审的形式回家。十个多月来他一直坚持自己无罪,在街头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是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他昂着头走出了北京市第三看守所。
[附录]馬新立生平:
馬新立,北京市公交公司職員。2013331日到西單展示"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橫幅,反對腐敗,被警方帶到西單大街派出所。41日以涉嫌「非法集會罪」被刑事拘留。羈押於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家中有一個三歲的兒子。


公民纪事


沈勇案最新消息:警方不予立案、不准予重新鉴定

218日下午,上海浦东警方约见沈勇案当事人沈勇之子沈亚明、代理律师张赞宁先生,直接向后二人送达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17日签署的《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和《不准予重新鉴定告知书》。前者《通知书》指浦东分局经审查认为沈亚明20131024日提出控告的沈勇被伤害致死一案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后者《告知书》指浦东分局认为沈勇被伤害致死一案不符合《公 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第246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重新鉴定的六种情形,决定对死者沈勇的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不准予重新鉴定。
沈勇第一次尸体鉴定是由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刑事侦查支队委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在201312月初做出的,鉴定意见是:"沈勇死因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心源性猝死。"
沈勇案全国维权观察团
2012221
观察团联系人:
李英之:18600212796  谢丹:15213281040
沈勇案代理律师:
张赞宁:13337800581   李方平:13901360413
沈勇案当事人:
沈勇之子沈亚明:15821201085  


律师申请公开河南多地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详情

网易 201422203:54
本报北京221日电 近日,河南多地建立非正常上访训诫中心一事经媒体曝光后,河南省有关部门表态称"训诫中心"不符合法律规定,将在全省范围内排查清理。南阳市卧龙区政法委副书记曾向媒体表示,"训诫中心"是按照上级精神逐级设置。219日,31名律师联合致信河南省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31名律师分别来自来河南、浙江等地。申请书要求公开以下信息:
1、河南省各地设立训诫中心的提议是谁在什么时候提出?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分别设立了哪些训诫中心?
2、河南省各地训诫中心进行训诫的审批和执行部门有哪些?
3、河南省2009年出台的《关于规范依法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的有关规定》由谁提出、其制定过程是怎样的?河南省已经设立的各训诫中心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文件是什么(包括监管主体,监管方法等)?各训诫中心的财政拨款、场地、人员配置的详细情况是怎样的?设立训诫中心的资金来源是哪里?
4"非正常上访"的含义是什么?目前已经被训诫公民的数量、原因、训诫期限分别是怎样的?已经被训诫的公民在训诫期间的权利义务状况和待遇状况是怎样的?
5、目前已经被训诫公民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已经被训诫公民的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6、河南省目前已经取消了哪些训诫中心?对哪些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进行了怎样的查处?如果再出现类似机构,河南省将如何处理?


企业不需年检 律师界也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

从今年31日起大陆企业不再需要年检,法律系统的律师们获知此消息后纷纷强烈要求废止对律师的年检,并认为年检是打压律师的一种手段,责问司法部年检有何法律依据,此一提议在网上引起众律师的共鸣。
大陆工商总局昨天下发通知称3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企,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这则消息引起了一直对律师年检有非议的律师们关注,一些律师发出倡议,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随后很多律师网上呼应、力挺。
就职北京的邓树林律师发微博"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他说:"企业都不需年检了,法官、检察官从不需年检,因此强烈要求司法部废止律师年检,同意请转!"
他还质问:"年检是不是打压律师的一种手段?司法部年检有何法律依据?"
对于邓树林律师的倡议,大陆律师肖芳华、张培鸿、张彦恒、陈山海、贾军武、吴绪奇、刘卫国、李先峰、王怿青 、刘永利、周立新、李光明、王强 、张彦恒、邢波、 冉杰、杨彬轩、 王万琼 、王才亮等纷纷响应:强烈呼吁停止律师年检!
李华律师认为,"律师年检是对律师制度发展的巨大束缚。公检法每五年必须更新换代!"王强律师也分析说,"年检就是控制,乃至打压的手段,律师有错,随时可处理,为何年检?法官证、检察官证、警官证为何不年检?都是法律人,不公平,企业都不年检,律师还有必要吗?"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王才亮认为,同时需要终结的还有限制非北京户口律师进京执业的制度。
有律师总结说:"说直接一点,年检就是一些主管部门纳财的手段,也是滋生腐败的一种源头。"不少律师网上达成共识认为应该就此"起诉司法部"
北京一位吴医师对律师年检抨击说:"中国特色,人在证途上。机构如此臃肿,古今中外没有,光凌驾在政府职能部门之上的党务机构就已经无比庞大。所以,创造出发证、年检等事来显摆显摆,要不就没事做了。"
民间对律师界的倡议也非常支持,有广州人表示,既然实行年捡,那就要包括党政机关都年捡。甘肃兰州人表示,法院、检察院应开门听取民意。
由于律师废止年检的呼声强烈,微博先是关闭了转评功能,降低其影响力,但没过多久邓树林律师的此倡议微博遭整个删除。
每年45月是全国各地司法局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一年一度的年检与年审,并从6月起陆续公布审查结果。很多维权律师因为参与了各类维权案件,而未能通过当年的考核。因此各地的司法局以年度审查大规模打压维权律师。(转)


曹顺利病危处于昏迷状态,警方胁迫家属办理取保候审

方芳/ 维权网信息员报道2014221
本网信息员获悉:北京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已处于昏迷状态,病情十分危急。警方现场胁迫曹顺利的亲属签署取保候审的手续,大批警察堵住通往医院重症监护室的通道禁止曹顺利的朋友探视。
北京维权人士葛志慧告诉本网信息员:昨天( 220 日)下午,惊闻曹顺利大姐病重昏迷被送往医院急救的消息,我急忙赶到清河医院急救中心。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差不多 1800 点了,当时郭建立、郭桂军、包龙军、王宇、卢玉香、李学会、李丽容、刘桂珍、张秀华、张桂军、崔丽荣、王永成、宋斌等很多曹顺利的朋友都在现场,很多警察堵住通往重症监护室的通道,禁止大家探视曹顺利,以"只和曹顺利的亲属谈"为由,拒绝透露曹顺利的病情。
我以自己是曹顺利的亲属蒙混过关,被带到医院一间值班室内,里面有几位警察正在胁迫曹顺利的弟弟签署取保候审的手续,他们以"曹顺利的病情需要马上转院治疗,不签取保候审就不给转院"来胁迫曹顺利的弟弟。
我当时情绪非常激动,谴责警方是在草菅人命。因曹顺利的弟弟顺口一句不认识我,我被现场警察强行赶出来。


温岭鞋厂停工整顿 两千工人围政府抗议

冯日遥/自由亚洲之声 20140218
浙江省温岭市上月中发生16人遇难的鞋厂大火后,当局强制全市鞋厂停业整顿。两千名从业员周一(17日)围堵街道办政府,抗议当局一刀切的高压政策,对鞋厂老板造成经济损失,工人被迫失业。大批特警出动镇压,十人被打伤抓捕。
鞋厂从业员李先生,周二接受本台记者访问时指,自大东鞋厂大火,酿成16人遇难事故后,当局以整治安全隐患为由,翌日即强制全市鞋厂停工整顿,当局一发现厂内有违规建筑,就立即执行清拆,对不少中小型鞋厂的老板和从业员造成严重生计影响,两千名从业员,周一围堵横峰街道办大楼讨说法,但大批特警到场镇压。
李先生: 很多中小型鞋厂,都因未能通过排查要关闭,有些更被立即拆除,但很多老板已交了出租房的租金,聘请了工人,根本无时间让你整改,一刀切地强制停工,钱已经投资到厂房去,却不准开工,无法把钱赚回来,肯定要找政府讨说法。
记者: 其后有大批特警到场,是吗?
李先生: 是的,来了很多特警,派出所的警察等,全都到场,维持治安。
记者: 当时场面是否混乱?
李先生: 是的,当市长到场时,就出现混乱了,有人闹事,都被抓捕了,都被打被抓的。
李先生指,多人被打伤抓捕后,特警就筑起人墙把群众隔开,逐批驱散,事件扰攘近两个小时。李先生指出,鞋厂从业员周一集体抗议后,周二陆续见到有鞋厂开工,并张贴告示招工。
李先生: 昨日的事情后,今日听说已有些鞋厂可以恢复开工了,他们都张贴了招工告示,即可以聘请工人开工,可能与寻日的事有些关连罢,听说祇要提供到房产证,和消防安全合格的,都可以开工了。"
当地一鞋厂的管理人员刘先生向记者指,自大东鞋厂大火后,当局展开大规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他任职的厂房已被要求拆去厨房和部份违章建筑,工厂复工较往年迟了一个多星期,但为民众的安全,他们都没有表示异议。
刘先生: 进行安全排查是一件好事,毕竟是为了人民的性命财产安全,我们厂内的一个厨房和一些建筑,都因为不安全被拆掉了。
参与镇压行动的横峰公安局,工作人员叫记者向负责的领导查问。
公安: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你要向我们负责的领导查问,因昨日我并没有值班,所以我不太清楚。
横峰街道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承认,周一确有大批鞋厂老板和从业员来上访,她指事情已获得解决,鞋厂已陆续获准开工。
办公人员: 现时已经没有问题了,已经解决,领导们已经按他们的申请,陆续批准他们复工。
记者: 他们抗议当局采取一刀切的政策,你们认为当中可有改善的地方呢?
办公人员: 上面下来的政策,就是要按消防安全要求来做,我们祇是把上级下来的指示传达下去,都是按他们要求来做的。
温岭市政府办公室,电话不是被占线无法打通,就是无人接听。
新华网报道指,浙江省温岭市大东鞋厂上月14日突发火灾,造成16人遇难。
温岭市委副书记王加潮指,截至春节前,温岭已经关停鞋企逾四千家企业,关停出租私房近四千家,行政拘留48人,传唤184人,拆除违章及消防安全隐患的建筑逾26万平方米。


公民短讯


@王清营:六年前08年,参与唐荆陵律师等人发起的中国街头文化衫运动。今天忽然又从箱底看到,已经发黄了,再穿上回味一下。也庆祝乌克兰成功民主。[王清营(1982-),男,南阳人,基督徒,硕士。2008年参与唐荆陵律师等人发起的街头文化衫运动,08宪章第三批签署者,09年因之被解除教师合约,2010年蒙恩受洗。决心致力于推动唐荆陵律师发起的中国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带来民主与自由的中国。现居广州,电话:18620823133。微信:wdd820301

@王江松: 据说立了军令状,2017年解决不了空气治理,提头来见。正如北京市长所言,这是一句玩笑话。众所周知,雾霾是30余年工业化和经济增长模式,以及与这种模式相表里的经济政治制度的症状和后果,不是几个人造成的,也不是几个人能解决的,必须在全民参与的基础上,并提升到最高政治层面,才能真正获得解决。

@王江松: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点评要点:1、对于尘肺病,政府有托底责任,几百万人在等死,是国家的耻辱;2、要推动政府做全国性尘肺病普查;3、要建立各政府部门协调解决问题机制,制止揽权卸责现象;4、国家有钱,应建立尘肺病专项基金;5、要严格监管和追究涉尘企业的责任。

@王江松:本人在会上补充了一个思考维度:导致大规模尘肺病的制度性原因是劳工三权(组织权、谈判权、罢工权)的缺乏和工会的缺位。设若工人和工会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有第一监督权和一票否决权,我国的工伤职业病就不会如此严重,要知道老板们有的是办法搞定政府安监部门,但几乎没有任何办法搞定有组织的工人。

隋牧清律师:《寻人启事》刘莎莎已失联多日,其诸多朋友不知其下落,其母焦虑万分!而今杨匡已被深圳警方移送检院审查起诉,而刘莎莎却踪影皆无,我和众多朋友均认为刘莎莎早已被有关当局进行秘密人身控制。其人应是在春节前从香港返回内地不久即被控制,诚请知情朋友提供线索,多谢!

@梁小军 :今天看到马新立取保候审出来,再联想到宋泽和其他已经出来的诸君,深感人还是需要"站直了,别趴下",其实很多时候,站着也是可以出来的。


公民评论


刘安平医生:抗议广东卫视主持人王牧笛扬言杀医的媒体恐怖主义行为

我今早发了个有关广东卫视主持人扬言杀医的申明,明眼人能看出醉翁之意,旨在推动一盘散沙只图个人名利的医生群体的社会关怀和维权意识。欢迎转发——
是可忍孰不可忍:茲就广东卫视主持人王牧笛在新浪微博发表"威胁杀医言论"申明如下:
1、作为国内知名公共媒体的主持人,在公共网络上发布"威胁杀医"之言论,让人震惊和愤怒!同时暴露了国内部分公共传媒从业者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和文明伦理底线,既无法无知更暴戾无耻。
2、我们强烈谴责并坚决反对王牡笛的不负责任言论,严正要求王牡笛和广东卫视向王的不当言论的受害人和公众一个公开解释和道歉。
3、鉴于王牧笛在公共平台发布的错误言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鉴于其言论已严重违悖作为媒体主持人的基本底线,同时给广东卫视和媒体从业者的公众形象带来严重损害,我们建议广东卫视出于维护自身形象和利益的考虑,立即停止王牡笛的主持人工作。
4如果王本人和其所在的广东卫视不能做到以上要求,我们呼吁全体医疗从业者及社会有良知与正义感的观众抵制王牡笛主持的所有节目,因为王某人已丧失了作为公共传媒主持人的资格。
5、我们同时呼吁,在一个文明和法治的社会,无论是医疗纠纷或是医患矛盾,都应该通过文明和法律的方式来解决。一个动辄打骂甚至杀害医生的民族与社会,不会有未来。在一个文化共同体内,当法治得不到遵守,正义得不到伸张,文明得不到尊重,医生得不到尊敬,今天被打骂和杀害的可能是医生,明天可能被打骂与杀害的就是你或你的家人。拥有五千年文明史且多灾多难的华夏儿女不应该漠视这类反人类反人道和反人性的暴力行为继续发展泛滥下去了!

王清营:非暴力是基于良心,基于爱改造一切

非暴力并不反对暴力,并且认为暴力很伟大,暴力比怯懦伟大得多,基于勇气的暴力接近非暴力。非暴力反对暴力,首先反对专制者的暴力,并且反对一切不义。也反对被奴役者的暴力,是因为被奴役者的暴力首先伤害的是自己,因为他手无寸铁。面对持枪的军队牺牲太多。这种有勇气的人太少了,要珍惜,他们是国之栋梁,他们牺牲太可惜了。
    非暴力并不消极,也非忍耐。其实他正是挑战者,是挑起事端者和麻烦制造者。它是好斗的,实际上正是它通过自己的不合作不服从使社会处于战争状态,从而使现实变成要么牺牲自己,要么解决问题的两难处境。当然,这么说是不准确的。因为非暴力是为了反抗奴役,奴役者才是根源。称奴役者为奴役者也是不准确的。因为世上只有唤醒者和未唤醒者,那暂时被称为奴役者的只是未唤醒者,或者未唤醒的部分比较多。许志永就是通过自己的受难来唤醒别人,使未唤醒者唤醒。至于效果如何,恶法之废除,即是明证,更多人被唤醒,即是明证。这就够了。唤醒者虽然并不满足,其实唤醒者永无满足的时侯,因为人生来就是罪人。这既是许自己唤醒的明证,也是其唤醒工作的一部分。
    非暴力是基于良心,基于爱改造一切,首先从自己唤醒开始,改造自己。再唤醒别人,改造别人。
2014.02.21午时3点于梦中悟

 王清营:我认识非暴力不合作的道路我的见证(1

    我性本内向,自卑,甚至害羞,且生于农村,人黑且丑,口齿不清,见人不敢多言,人稍多,即紧张舌,脸红心跳,不知所言,多受挫折,不能适城市生活。但一心向主,一心向善,时刻思考中国往何处去之问题,虽梦寐不敢或忘,凡见我如此者,虽素不相,皆尽力助我,助我者多,不可凡数,久之,竟略有所得。稍有生之能。往者,虽多非暴力,但未真学之,且未克服恐惧,所行者少,今经数天苦思,日夜恍惚,折衷于唐荆陵律师之非暴力不合作行动指引,遂决志行,以不负诸师友教育,亦以感主恩,且荣耀主。阿门。2014/2/23.15.27


乌克兰的启示:行动改变世界

本来乌克兰走在加入欧盟的路上,总统也一直说要入欧,结果在即将签署这一历史性贸易协定的时候,政府突然宣布暂停,并且考虑加入俄罗斯主导的"关税同盟",结果激起民愤。
 听到收音机里的消息后,接下来的几天内,一些民众在市中心广场上举行抗议,但当时只是很少人在广场唱歌跳舞表达想入欧的梦想,大家想想,唱歌跳舞能改变什么?但就在所有人都认为什么也不会改变的时候,政府出动特警清场,打伤了广场上的学生……这下好了,第二天基辅市中心来了50万人……很多无所谓入欧入俄的人都来了,抗议一天天持续,僵持两个多月,终于成了今天的局面
乌克兰这场革命给我的感悟就是……一些看似无用的抗争,看似什么也改变不了的呐喊与坚持,其实很可能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那根稻草!一小群有思想并有着献声精神的公民可以改变世界,不要怀疑这种说法,事实上,世界正是因此而改变……

东莞扫黄,道德训诫式反腐

刘远举/纽约时报中文网 20140221
在既打老虎,也打苍蝇,整顿吏治的大背景下,在东莞启动的整顿娱乐场所背后的腐败,想必是大局之中的必然之棋。事实也正是如此,央视报道之后,公安部就要求各地严打黄赌毒,9省份16个城市突击扫黄。除广东省外,全国共有8个省份至少9个城市对各类娱乐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包括浙江杭州、甘肃兰州、山东济南、广西柳州、黑龙江哈尔滨等。
然而,对于此次由央视曝光东莞娱乐场所暗访引发的全国性扫黄行动,网络舆论却反弹强烈。央视报道播出当晚,「东莞挺住」、「我们都是东莞人」的词语不断出现在网民的计算机屏幕和手机上。有网友调侃「原以为春节过后捉老虎,没想到却去捉老鸨」。网上和手机上各种调侃段子之热烈,以至于《人民日报》发表署名评论文章称:一些网络「大V」对扫黄行动极尽调侃、冷嘲热讽,甚至公然唱起了「嫖娼有理、色情无罪」之类的反调。
这一舆论波澜,一方面是由于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微博、论坛等新的言论广场,在这个广场上,言论互相碰撞、呼应,激发出更大话题设置能力,使民间舆论有可能大声的发出自己的声音。更重要的是,它揭示出,经由过去一年央视针对苹果、麦当劳、星巴克等跨国公司的商业道德调查,到对薛蛮子的个人道德批判,官方的道德训诫遭遇了民间的强烈反感与抵制,以至于后者发出"出卖灵魂比出卖肉体更堕落"的尖刻嘲讽。
更大范围上看,虽然在当下中国,性交易合法化在短期内并无可能,但从耶稣从法利赛人手下救出妓女,到古代中国的秦淮香艳,再到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合法化探索实例,道德本身就处于不断的演化之中。在全球视野下,这个问题应该客观对待,也有严肃讨论的空间,而东莞性交易的背后也有着非常复杂的社会原因。但是,遗憾的是,从央视的报道,到《人民日报》连发的四篇声援文章,再到《环球时报》发出「骂央视,反主流,这种乐子莫成瘾」的批评,无不缺乏这种深入的讨论,只有权威媒体对民间粗暴的道德训诫。
其实,训诫个体道德正是体制的特征之一。新加坡国立大学助理教授徐晓宏近日在《美国社会学评论》上发表论文,通过对五四运动前后28个社会团体,及相关重要活动家的史料的分析,作者认为,布尔什维克在中国被作为一种「主义」得以接纳的过程,是通过革命者逐步「群体招纳」五四运动时期业已存在的社会组织,而那些更容易接受共产主义的组织,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道德行动主义」,即试图通过集体方式来实践在传统文化中本属于私人领域的「修身养性」。这也就是说,道德充盈起意识形态体系,最终支撑起权力。
但是,央视乃至它身后的体制,已经无法占据道德高位。从薄熙来到刘志军,从中央编译局到铁道部,不管是政治斗争连带出的宫闱秘闻,还是争风吃醋中举报出来的裙带丑闻,其间的奢靡与荒淫早就破坏掉道德训诫的基础。顺着这个角度,反过来看,权威媒体对民间道德的严厉训诫,本身就反映出占据道德高点的渴求。著名杂文家邵燕祥曾于1992年写过「《圣经》拟作」一文,为耶稣解救妓女的圣经故事戏拟了一个中国版本:听完耶稣的话后,从老到少面面相觑,他们自知都是有罪的。一个长胡子的法利赛人站出来说:「谁用石头打她,就能证明谁是没有罪的。」于是,他们一个一个争先拿石头打那妇人。
东莞的色情行业,有着漫长的发生、演变过程,虽然其原生动力在于人的欲望需求,但其发展、繁荣并非建立在当地对道德的宽容与尊重公民权利之上,庇护色情行业成长的是官商勾结的腐败。所以,我们当然不能简单地忽略这一切,用性交易合法化观点来压倒反腐必然存在的合理性。
但这种道德训诫式的反腐,不仅可能违背程序正义,往往也会导向「政府生病、百姓吃药」的模式,从光盘行动,到公交车上的廉政广告,都属此列。媒体报道揭示,以往的扫黄突击检查,受到处罚和被抓的通常是没有权力保护伞的底层,有关系的往往可以事先被通风报信以躲避风头。这次扫黄虽然比以往要猛烈,但民间舆论对这种运动式的道德训诫,仍不免发出「山下的女人是老虎」的嘲讽,因为道德训诫式反腐固然可以行一时之效,但决非根本之道。
显然,只有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里,才成铲除保护伞的土壤,其下的阴暗之处自然会烟消云散。那么,东莞扫黄激起的对道德、意识形态、权力、反腐的思考,就会引向一个更值得回答的问题:除了占据道德高点,进行严厉的道德训诫,运动式的扫荡,是否还应有更世俗、更现代化,从而也更持久的方式来把导致腐败的权力关进笼子里?(刘远举是自由撰稿人,现居上海。)


雾霾中,我听到了全民环境运动的号角

吴强/ 2013129日 财新博客

2013年初,当全国性的雾霾久久不散、严寒天气也从北到南,人们终于争相谈论起环境污染和气候变化的问题了。不仅微博和博客上几乎每天都充斥着这一话题,传统媒体跟进深入报道,连平素冷淡的学界专家也纷纷跨界发言,呼吁从政治体制改革入手改造环境。在几乎不能呼吸的冬日,环境运动的春天似乎马上就要到来。
这一情形颇类1962年美国环境运动的转折点,那一年美国女生物学家Rachel Carson 撰写的《寂静的春天》出版,与她稍早在《纽约客》连载发表的内容一道,这直指一度广泛使用的杀虫剂DDT的危害,强烈批评危害环境的化工巨头和其他利益集团,引发了美国本土的极大争议,启动了暴风雨般来临的环境保护运动。在中国,虽然也早在1973年就发现了沙城农药厂对水源的污染,就停止了DDT的生产,似乎并未与国际潮流脱节太晚。
但是,回顾过去二、三十年,全国快速工业化对环境的破坏有目共睹,尽管环境NGO也如火如荼地发展,各地抗议污染的集体抗争比比皆是,尤其在近年来出现了一连串自发的大规模反污染的邻避运动,如厦门和大连的反PX事件、四川什邡的反钼矿抗争、江苏启东的反排污抗争等,其规模和烈度甚至超过更为频繁的反暴力拆迁运动,但是总体上并未发展出成型的环境保护运动。以至于,各地方的人民往往只是各自为战,注重新建项目的环评问题,而对业已存在的工业污染、土壤污染、河流污染、地质改变、气候变化等并未产生足够的警惕意识,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难以得到根本遏止。所以,检讨其中问题对于如何重新动员环境运动有着莫大意义。
首先,环境问题涉及中央和地方治理制度的一系列安排,在过去十年最为僵化和贪婪,也是环境最为恶化的十年。表面上,固然可以归咎于地方政府为追求GDP,放纵企业的高污染生产甚至吸引高污染产业的投资,所谓清理整顿往往流于象征性罚款、象征性停产,最多迁往异地;但是,这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排污激励却是在中央财政制度和官僚绩效考核制度的驱动下欲罢不能。所以,环境政策不力其根本还在于缺乏向地方民众负责的地方政府,缺乏水平责任的建立,中央政府往往在暗的驱动和明的控制之间玩弄手腕,坐收渔利。
其次,过去十年虽有《物权法》的通过,但是私有产权仍迟迟未能得到有效保护,私有产权主或者环保主义者难以从私权角度对抗污染,对环境侵权主张权利、要求赔偿。而一个独立司法和公平市场本来就是环保运动得以展开的基本空间。只要这个自改革开放以来始终争论不休的私产问题,一天不落实、进入民法典、得到宪法确认、并由独立司法体制予以保障,环境污染就一天也难以从民事角度得到牵制,环保运动也如无根之水。
第三,污染源之大头,比如化石燃料的生产加工和使用产业,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产煤大省和企业、火电行业和汽车工业等,已经形成强力利益集团,在减排防污方面消极应对,但却鲜少遇到有效挑战。面对利益集团,少数受害者以侵权提起诉讼无异与虎谋皮,通常只可能由有组织的公民社会才可能与之对抗,比如环境组织、媒体和社会运动。不过,在过去十几年里,我们看到,从90年代中期逐渐兴起的环境NGO们绝大多数都选择了与政府合作的方式,避免对抗,避免卷入任何社会运动,包括有意识地促进环境运动自身的发展。这一诡异的选择当然可以归于NGO和环境问题逼仄的生存空间,合作是其唯一的政治机会,比如在怒江反水电行动中,环保组织与中央政府合作一度赢得了抵制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的胜利;但是,长期而论,这些有限的"用后即抛"型的合作几乎难以收效,环境NGO的保守态度最终丧失了动员公众参与的机会。
当然,如上所述,在维稳至上的威权时代,环境问题牵涉利益集团、地方政权、公众不满,环境组织首当其冲地进入各地维稳视野,已经有许多环境活动分子惨遭迫害身陷囹圄。各种曾经有效的政策游说、侵权诉讼和环境教育等手段似乎都面临着相当高的风险。对公众来说,环境问题,如其他社会问题,并非简单的观察或直接经验就能理解,比如气候变暖问题,普通公众通常难以从北极涛动和大西洋、太平洋涛动的正负变化的相关关系来理解当前的严寒作为气候变暖的结果。公众对周边生活环境污染的漠视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公众的一般环境认知水平,只有陷入雾霾深重和严寒这样大范围的共同感受时,公众才可能认真思考环境的意义
以至于,当雾霾时代来临,首先发声并对公众和政府产生影响的并非这些环境组织,而是中国当前社会运动的主角——微博上的舆论领袖和大量普通用户,就像南周事件爆发之后真正的抗争主角是广州大道289号院外连续数日坚持抗议的推友和普通市民。雾霾时代的环境运动的主角,未来推动环境运动发展的动力,可能并非那些错失机会的、沦为保守主义者的环境NGO,而是环境运动之外其他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和普通公民。所谓生活在他处,在这方面,北美和欧洲环境运动的经验颇为类似,海峡彼岸台湾1980年代环境运动与党外运动的共同成长对我们应当更有启发。


公民主张


曹思源:假如我是总书记——在炎黄春秋新春联谊会的发言


曹思源2014218日在炎黄春秋新春联谊会上发言(唐师曾摄)
杜老刚才发出了一个号召:"在座的诸位,如果您是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话,您怎么提出治国的建议?"可惜刚才大家都很谦虚,没有一个人响应杜老的号召。曹思源不自量力,我来设想一下,如果曹思源是总书记,我现在要提出什么问题。(全场鼓掌)啊,十分感谢大家对我的鼓励! 
我如果是总书记,我将要在今天推动中共中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这个建议将提交给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什么建议呢?我已经起草了一份一万三千字的《宪法修正草案》。这一万三千字太长了,现在我只谈两点。
第一点,取消无产阶级专政。
刚才在座的很多人的发言,给我起了一个引导作用。许多人曾经挨整。高锴同志刚才也说了,一个人有不同意见,很容易被打成反党分子、反革命分子,变成专政对象。
   我们国家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当今世界有多少国家在宪法里说要专政呢?我对此做了三十多年的研究,现在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的宪法,也就是中国和朝鲜的宪法写上了"专政"。我们的专政据说每次都是打击一小撮,团结95%以上的人民,打击5%的敌人,专政对象为5%。但是几十次运动下来,二十次吧,就可能打击将近100%。毛泽东搞的运动,据统计,已经有52次了。仅仅毛泽东就搞了52次运动。我们的专政对象已经多次重复地接近100%了。像国家主席刘少奇,头天还是在职的国家主席,第二天就被打成人民的敌人、专政的对象,有口难辩,死无葬身之地。曾经的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警卫局局长汪东兴,他当然是专政的力量,但他也曾经对他的副局长邬纪成说过:"我们这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都会被人家抓起来。"你看看,在专政制度之下,中央警卫局局长尚且如此恐惧。
     中国的反右派斗争,反了多少呢?据正式宣布是55万,但是《炎黄春秋》上已经公布了的数字是317万,还有143万中右分子,都是专政对象,其中以知识分子为主体。而当时中国的知识分子总数是多少呢?是500万。可见分量有多重! 
  文化大革命更是一个专政的闹剧,今天你打倒我,明天我站起来了,我又打倒你,对你实行专政。任何一个公民,可能昨天还属于人民一份子,今天就变成了敌人了,他的公民权利就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了。因此专政的对象几乎是100%
  专政的恐惧不仅是属于被专政者的,也属于专政者。罗瑞卿曾经是公安部长,后来被专政了;好多派出所长公安厅长都曾经成为专政对象,由专政的工具变成专政的对象。所以说,为了使我们的子孙后代免于专政的恐惧,我们还是希望中共中央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取消宪法的第一条—专政。在座诸位,你们同意取消专政吗?(全场鼓掌)你们当中谁不同意取消专政的话,那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啊。(全场笑声)
    还有第二点建议呢,问题就更严重了。我今天响应杜老的号召,斗胆提出一个问题。198964号,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历史上最为敏感的日子。每到6.4,几乎全国人民都有三个问题涌上心头。有位朋友提醒我,要"悠着点",我衷心接受劝告。鄙人就像刚才那位老师说的,曾经是"在朝的",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过;也曾经是"在野的",就是下海了,在民办机构工作;还曾经是"在狱的",在秦城监狱度过了一段时光。所以我知道这件事情的份量,正因为知道这个份量,我们这三个问题始终是挥之不去。
  第一个问题,人民的国家什么时候向人民公布,198964号,有多少人死了,有多少人伤了?这个死伤数字什么时候公布?
  第二个问题,将来还有没有可能发生"六四"类似的悲剧?
    第三个问题,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有没有制度上的措施,防止发生"六四"的悲剧重演?这三个问题无人解答,挥之不去。
  同志们、朋友们,我们在很多问题上,可能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但是我相信在这个问题上,绝大多数人都能达成共识。什么问题呢?就是我们希望将来不会再发生军队向平民开枪的悲剧。有谁主张将来还要向平民开枪呢?有吗?有此主张的站起来说说!没有。是的,我相信没有。我们不希望向平民开枪!不希望向平民开枪靠什么?靠良心吗?良心靠不住!我们要靠制度,这个制度要表现在什么地方?表现在宪法上。因此我提出修改宪法,在宪法上写进解放军的主要任务,是对付拿枪的、国外的敌人。警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是保护公民的权利!大家赞成不赞成啊?我们的军警是对付拿枪的敌人!好!前排有两位女士表示赞成。哦!三位、四位,我再问一句:"我们的军警不能向平民开枪!大家赞成吗?"(台下听众:"赞成!",鼓掌。)
  我认为这是容易达成共识的。军队谁养活的?老百姓养活的!纳税人养活的!我作为纳税者的一份子,我也养活了军队,我养活了军队,不是让你在某一天对我开枪,对我的儿子开枪,对我的孙子开枪。军警作为公仆,没有权利对平民开枪。可惜这一条没有写进伟大的1982年宪法。现在说要防止颠覆性错误,我看,向平民开枪这样的颠覆性错误决不能再犯了。因此要写进宪法。 
 我的发言是自由发言,责任自负。可能让一些朋友感到有点为难了,但是共产党人要讲真话嘛。当然都说要讲真话,我也是共产党员,所以我就讲了这点真话。时间不够,我带来一篇三千字的文章,奉献给大家,希望多多批评指正!

律师提交河南汝州艾滋病聚众扰序案提请书


人:铁海 河南彭友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嫌疑人**护人
任全牛 河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嫌疑人刘**护人
郭海峰 河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嫌疑人马**护人
庆 山东天宇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嫌疑人马*护人
崔 华 河南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系嫌疑人尤**护人
是汝州市1114日艾滋病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护律师。经过会见各自当事人,经过卷,经过和办案刑警及负责检察官的沟通交流。已经弄清了案的基本事实。作嫌疑人的护人。我们认为汝州地方当局正在充分利用中国司法的制度缺陷,把司法当做打压的工具,正在害中国司法威和公正。我有充分理由认为由汝州市察院查起不合适,由汝州市法院理不合适。正义既无法实,更无法以人看得见的,以人心悦服的方式实。 有于此,我由平山市中法院提审该案。理由如下:
 第一、案与汝州市委市政府有利益葛,市委市政府正是本案所的"受害者"。
 第二、案立案查源于市领导"指示",见汝州市公安局起意见〔汝公刑字(20146号〕。这是地方政府对公安局独立立案的干涉。
 第三、在护人向负责该案的刑警中长刘宗强了解案情时,刘说该案已经公法联合讨论过。甚至透露除了所"首要分子"其她都可以是刑。而且刘长在谈论这些嫌疑人的所"犯罪行"时,是从09起的。嫌疑人刘**09年市政府如何生事。但起意见和起诉书却并未09年的行。嫌疑人在汝州市政府眼里是不折不扣的麻制造者。她不像是因20131114日的法行被追究,到似乎是在长期的维权们给政府制造的"麻"在付出代价。请问,在汝州市哪个部门有法联合办案?这是否反了公法相互制防止冤假案的立法本意?这样的察院和法院道不应该集体回避?
 第四、众所周知,中国的公法实际都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这正是中国司法的重大制度性缺陷。因这不是一个理而是一个问题,所以我不准备就这个问题做展开论证。本案的"受害者"又恰好是本案判机领导判机如何保持公正?如何人相信其能公正判?
 护我当事人的合法利,了重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司法切实承担起护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火墙的功能。我特申山市法院提审该案。
此致 汝州市法院

北京知行研究所呼吁汝州市公安局立即放被押或被逮捕的艾滋病患者

北京知行研究所 2014113日发布

主送: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河南省汝州市人民察院
抄送: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公安、河南省生和划生育委会、公安部、国家生和划生育委会、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全国联、联合国艾滋病划署
2013年世界艾滋病日后不久,1212日,河南省汝州市公安部门抓捕了5名艾滋病患者,包括1名男性和4名女性,她分别是马建民(男)、淑霞(女)、马x(女)、尤xx(女)、刘翠(女)。她押在汝州市看守所后多日,公安部门才家属递送刑事拘留通知,罪名是涉嫌聚众攻国家机1225日,汝州市察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她实施逮捕。但是,据悉,有被押的感染者至今尚未得到任何拘留或逮捕的通知。目前,律师已经介入此案。本次被拘留和逮捕的淑霞女士,2011121日曾经受到当时的总理温家宝和生部部长竺的接见,温家宝称,艾滋病患者是我大家庭的一
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承诺为农村艾滋病患者和城市困艾滋病患者提供医和救助,安排指定医院艾滋病患者提供医帮助。但是,很多地方指定医院医条件和医生医术有限,艾滋病患者需要到外地的医院治,但对经济困的患者而言,她又没有钱来垫付可以随后报的医药。特别是,我国中部河南省,大部分艾滋病患者在上个世九十年代就因血液污染(包括有献血和输血)而被感染,并同时感染同样可以致命的丙型病毒性肝炎。在接受劣的艾滋病抗病毒治10年后,很多患者出了复的病症,需要合医单位提供全面的治帮助。但是,河南省很多地方艾滋病患者实施的先自己付、后报的政策,令很多患者因无钱垫付医疗费而不得不在家等死。
于是,去年10月份的某一天,汝州市各地30多名主要因血液污染而感染艾滋病的患者到汝州市生部门,要求改变先付、后算的政策,艾滋病患者外出医提供便利。她的合理化要求没有受到重视。她于是去汝州市人民政府,要求见到市长。人民群众有困,要求见到市长,是人民群众的基本利,应该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但是憾的是,官僚主义者不仅不理不睬,而且在一名女患者不慎被电动大门住后,门不仅不去救人,反而狠狠地"死你呢!"
为营救被电动大门住的同伴,艾滋病信访多方呼救无回后,推倒大门。她推倒汝州市政府电动大门,不是"聚众攻国家机",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而是基于人类要求活命的本能。
北京知行研究所呼吁,河南省汝州市公安部和察机立即放被押、刑事拘留或逮捕的所有艾滋病患者。
押患者信息:
1)马建民夫艾滋病患者。根据佛教公益人士妙法师发布微博的消息,自从马建民被抓捕后,他的太太禹女士就始生病,发感冒延至成肺炎,一直住院吊瓶。今天从医院假出会见律师,禹女士身体瘦弱、说话轻轻语,她耽心马健民的身体,一直吃着国的一线药,病毒量高至三十六万。
2)刘翠一家三口均是艾滋病感染者。根据佛教公益人士妙法师发布微博的消息,丈夫前几年离家,不知所踪。娘俩艰难度日相依命,母亲被捕后,孤苦伶仃的孩子,日夜担惊受怕,以至于生病发住院。亲戚从医院里把孩子接出和我见面。
32011121日,温家宝会见淑霞的中国政府网的报道及其片:http://www.gov.cn/ldhd/2011-12/02/content_2008710.htm


杨慧文律师致北京司法局长于泓源的公开信 


本该受尊敬的于泓源局长: 
你好。我是杨慧文,从2003年起就在北京实习执业的一 名律师。我于201417日向你局提出了三个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按常理说,我不应该直接以公开信的方式与你交流,而 是当面把我的意见和看法讲出来。但是,不要说与你见面,就 是与你的下属处长见面都十分困难,要经过重重关卡,几次联 系通报也不能肯定见到,何况局长呢?虽然法律并没给司法局 这样的权力,你们这样安排,违背了行政机构设立的根本宗 旨,把为公民服务的机构变成了封建衙门。我们作为承担税负 的纳税人,愿意纳税的前提是享受等价的公共服务,现在司法 局却设立重重障碍拒人门外。
 于是,我选择以公开信的方式与你交换意见,希望, 你负责相关工作的下属能把意见转达。作为一位中国公民,宪 法和法律赋予了我这个权利。另一方面,我做出这个选择,是 基于我自己的便利和经济性考虑。作为纳税人,不能便利地享 受到公共服务,我实在没有意愿为了获得应有的服务而支出更 多的成本。打个比方,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已经严重违约,受害 一方选择更加低成本的方法寻求合同目的实现是合乎情理的。 
或许,我写这样的公开信,可能让你受一些压力。或 许司法局设立这么多的关卡,并非你的安排。但是,你作为局 长,司法局的所有表现都在你的制下,你应该负责。做得不 好,经受压力也是合理的,与你有益处的。小事小错上受些压 力,引起重视,警醒悔改,以后工作会做得更好,避免了更大 危机的出现。说得太细了,不过对人的关切和爱护是要体现在 细节上的,见你很难见到,本来就是一个细节,但这个细节让 我觉得公民权利受到很大的不尊重。 
我的律师执业证至今不能正常使用,司法局也是使用 流程上的细节设置了障碍。如果不是出于公一心,不能基于最大 的善意而行政,细节就成了坏事的魔鬼。 
在此,以公开信请你责成下属,认真履行答复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的法定行政义务,无愧于各项财政支出,也无愧于 因身负公职而享有的各种福利工资待遇。
杨慧文 2014222


公民文献  


行侠仗义许志永

刘溜/经济观察报 20081113

"我们必须改变那种认为政治就是革命与反革命、镇压与被镇压的传统观念,我们的目的不是为了反对,而是为了建设,不是为了获得权力,而是为了约束权力。我们追求的不是物质财富,不是控制别人的权力欲望,我们惟一的私欲是自我人生价值的实现,而这依赖于为公众谋福利的生命历程。"
这段话出自许志永去年写就的一篇充溢着理想主义色彩的文章——《政治应当是美好的》。
许志永,35岁的法律人、活动家,学养深厚,热情坚毅,活动能力出众,被诸多年轻人视为楷模,也被一些知识分子寄予厚望。他似乎生来就对贫困和苦难敏感不安,无法坐视不管。行侠仗义是他的最大爱好,其次是罗大佑的音乐。
为了理想中的美好政治,许志永已经有了一长串令人瞩目的行动履历:为孙志刚事件"上书"全国人大,代理孙大午案件,两度当选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接手承德陈国清案,进行上访户调查等等。
今年10月下旬,许志永所在的公盟花费两万五在《南方周末》上登了一个广告,广告内容是,征求含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的诉讼委托。许志永和其他志愿参与的律师们将于下周正式提起公益性集体诉讼,为众多奶粉事件受害者争取赔偿。
坐在对面的许志永安静少言,眼神专注,说话语速偏慢,经常思索半晌才缓缓地、字斟句酌地表达观点。他说他确立自己的使命是在14——一名内向、早熟、狂妄的初中生怀抱着一个遥远的理想,那时他对遥远的估计是二十年。如今二十年已然过去,理想却仍停留在远景,他的使命一如既往:
 "我要努力成为一个优秀的中国公民,成为推动历史进步的那个优秀公民群体的一员,我要让人们相信理想和正义,让人们看到这个变革时代的希望。是的,我已经在从政,我在追求理想的政治,文明的政治,我要以自己一生的行动向亿万国民证明,政治应当是美好的,政治的确是美好的,政治是为公众谋福利的事业。"


今年以来,许志永曾四次探访京城"黑监狱",所谓"黑监狱",就是地方政府用来关押上访者的地方。
1012日,许志永接到一条短信,"我是河南马喜荣现在关在北京市虎坊路青年宾馆后院黑监狱里,你能解救这里的二十多个人吗?紧急求救。"次日下午,他和周曙光及两位记者到达青年宾馆。这是他第四次前往。
马喜荣来到窗口前,要求出来,看守不让,于是许志永他们隔窗和她聊天。马喜荣说,她是走在王府井大街上被警察盘问,查出了上访材料被带到派出所,然后被关押到这里。越来越多的上访者聚集到窗前,马喜荣被看守一把推到里面。
不一会,一辆面包车突然开过来,从车上跳下来三人,冲上来就打他们。看到同伴挨了耳光、拳头和脚踹,许志永很想还以拳头,"可是,我必须克制自己,必须让自己内心彻底平静,我们不是来打架的,我们是来受苦的"
 "几乎同时,我的脖子、胸部、脸上挨了拳头。那个光膀子的看守从后面猛踹我的腿,试图迫使我跪下,我平静地站在那里,对他说,我不会跟你计较的。他不断地骂,我就那么同情地看着他。"当晚他在博客中这样写道。
那天下午,他们把马喜荣从青年宾馆里接了出来,但是她最终只能跟来接访的地方人员走。马喜荣拿出她的上访材料——她在西安交通大学读书的儿子被交通肇事者撞死,她不服法院判决,为此一直上访。
 "她突然在我们面前要跪下,感谢我们的救助,为我们被打而痛哭。我扶起她。其实,我内心想说,我们被打不是吃亏,能为他们分担一点痛苦是我们的荣耀。"
据许志永他们调查,目前在北京,河南省关押上访者的"黑监狱"至少有四处。某宾馆普通房间对外价格是每天120元,但一个房间关押六七个上访者,地方政府要为每个上访者每天付给宾馆150元。地方政府还要雇佣人手看管上访者。
许志永说,"黑监狱"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新现象。在过去,上访者是收容遣送站里面收留的一类重点人口,2003年以后,收容遣送站取消,"黑监狱"应运而生。
 "'黑监狱'远比'黑砖窑'更可怕,这里必须改变。我要努力把阳光带到这里,哪怕是一点点。"许志永说。


许志永最早为公众所知是在2003年。那一年,孙志刚事件发生后,三位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许志永和他的同学俞江、滕彪——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这就是著名的"三博士上书"事件。违宪审查最后不了了之,但收容遣送制度不久被废除,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重要一步。
其实在孙志刚事件之前,许志永一直关注收容遣送制度。早在1997年,他还是兰州大学法学硕士时,他发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来访接待室门口聚集着成群结队的上访者。在聊天中,他得知这些上访者中很多人都被收容遣送过。这是他与收容遣送制度的第一次接触。
2002年,在北大读法学博士期间,他到《中国改革》杂志农村版兼职,每到周六周日便值班接待上访者,这些上访者中很多人也都有过被收容遣送的遭遇。他花了很多时间研究这一不公正的制度,深信这个制度必将终结。
同一年,许志永竞选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在《我为什么竞选人大代表》一文中,他写道:"让我们一起珍惜法律赋予我们的民主权利,让我们真诚对待我们的法律。"年底,他以高票当选。四年后他再度当选。


许志永生于1973年,出生地令他骄傲——河南省民权县,黄河故道里的一个小村庄。降生于"民权"县自是偶然,但在许志永看来似乎有某种天降大任的意味,"注定我这一辈子就是为民权而奋斗"
中学时,沉默早熟的少年许志永在日记本里写下自己的理想:"投身公共服务,推动一个社会的变革,改变一个国家的传统,实现一个理想社会"。考大学时,他本来一心想学新闻,行侠仗义,但未能如愿,很偶然地报了法律专业。
 "看到不平的事情就比较愤怒,或者力所能及地去帮助。"他说。多年来他经常被扮成乞丐的骗子骗走钱财和同情心,次数多了,他的警惕性也大为提高,但碰到乞讨者他仍会慷慨相助,同时会严肃正告对方 "你不能骗我"。在大街上碰到撞人事件,当撞人者和被撞者相持不下时,在一旁默默听了一阵的许志永会掺合进来,做出赔偿多少的裁决。
2001年,辽宁省铁岭市一个村子的土地被征用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被村干部截留并挥霍一空。许志永从北京孤身一人前往铁岭提供法律援助。正当他召集村民们商讨解决方案时,十辆警车浩浩荡荡地开进村里,来人中有人指着许志永问,"你有什么资格来这里?"
激烈的争论之后,许志永被一帮人推上警车,很多村民见状纷纷横躺在警车前。气氛紧张得一触即发。许志永下车将村民们劝开,然后上车。警车开到当地派出所,许志永继续与对方多人舌战。6个小时后,许志永被释放,他答应马上离开辽宁,但条件是离开前回村里做一下交代。很多村民聚在一户人家等着,看到许志永回来,一些老人哭了。
 "我就跟他们简单地说了几句,表示我还会努力的,然后我就走了,挺难过的。我后来找过一些媒体,媒体也没有报道这个事情。村里带头的梁桂林后来被判一年劳教,这是我遭遇过的最大失败。"


1998年,许志永没能拿到硕士学位。他写的论文是《论经济法本土化的经济误区》,批判对象是著名法学家朱苏力。朱以反对西化、强调本土价值、主张法治服务大局而著称。戏剧性的是,一年后,朱苏力成为许志永的博士生导师。那篇论文的主要观点是,"民族传统不一定就是合理的,它是存在的,但不一定是合理的,在现代化进程中整个社会都在发生变迁,重要的还是向别人学习,本土资源有很多误区,会让经济扭曲"
论文送到中国人民大学一位教授那儿,这位教授写了6页的批判书,给许志永扣上了"虚无主义""全盘西化"等六顶大帽子。论文答辩时,他接受了长达三个半小时的轮番批判。
被传统者视为叛逆分子的许志永,并未放弃进入体制内做事情的努力。2002年在北大读博期间,许志永递交过一份与众不同的入党申请书,"在政府部门从事一些公共服务的事情更方便,我是从这个角度考虑入党的",入党申请书里他就是这样写的。
2005年起,许志永开始写作《中国信访报告》一书。这本近二十万字的书已由许志永和几位朋友共同完成,尚未出版。为了更深入地进行调查,他到北京城南的"上访村"住了两个月。十人间的、八人间的、六人间的房间他都住过,不过大部分的时间是住在拥挤的大院中的一个小屋里。
信访局那条胡同里聚集着大量地方政府派来接访的人。"不管什么人经过这儿不被踹几脚就不正常,一个女孩子从那里路过都要被拽几把,完全是那种流氓式的拽,天天如此,都已经疯了,完全是无法无天。"他说。
许志永第一次去那儿,胡同里两边黑压压的都是人,他往里走了二十来米,"有一个人拽住我的胳膊,问哪儿的,我说河南的。一下子就炸开了,河南的河南的。几个人就把我拽过去,说河南哪儿的?我说开封的,几个开封的马上就过来了。这几人你一拳我一脚打,问,你去过市委上访吗?我说没去,没去过就是越级上访。我的衣服上全是鞋印。"而他当时穿的是西装,自认为不太可能被当成上访者。
后来有一次他去那条胡同,见到一个满头白发的连云港老太太,"我离她大概几米远,眼看着她被挤到了墙角,突然一个家伙一拳就把老太太打倒在地了,几个人围着老太太踹。我一看头就蒙了,照着一个人的脑袋就是一拳,几个人就把我打倒了。简单的几拳头他们就跑了,我起来就追。"
那天许志永终于火了,怒不可遏,"我冲着那些人几乎是指着鼻子骂,我说你们他妈的都是什么东西。这老太太比你妈年纪都大,你们全他妈是人渣!"那些被骂的人,都被震住了,没人敢吭声。


许志永年表

滕彪

1973年生于河南省民权县。

1984年、1987年、1990年分别毕业于民权县褚庙乡孙坡楼村小学、民权县褚庙乡张小楼中学、民权县重点高中。
   1990年考入兰州大学法律系,1994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1年暑假期间,豫鲁交界某村发生严重械斗,许孤身一人前往,成功调停。
   19947-19959月,在冰熊集团等地实习。
   1995年,再入兰州大学法律系,1998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7-19999月,在《南方周末》等单位实习。并从事农村教育。
   1999年,入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5-8月,在《中国改革》杂志社农村版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002年月至20031月任农村版采编中心主任。
   20027月,受聘为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20035月,孙志刚事件后,与俞江、滕彪"三博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公民建议书,要求启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违宪审查,被媒体广泛报道。6月,国务院废除收容遣送制度。
   20037月,在民营企业家孙大午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担任辩护人。1030日,孙大午先生被判缓刑,获得释放。
   200310月,与张星水律师、俞江、滕彪创立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后重新注册,更名为公盟。
   200311月,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成功当选。
   2003年底,入选中央电视台首届"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2003年,获Gleitsman 基金会"社会成就奖"
   2003年底,获《南风窗》"为了公共利益"社会良知奖。

20042月,担任《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的辩护人之一。
   20041月,在海淀区人代会上,就海淀区财政局年度财政预算报告提出质疑,并使财政局修订了预算报告,准确列出了具体项目开支。5月,与其他代表一起倡议成立人大常委会会议监督小组,保证每一次人大常委会有两名普通代表进行监督。
   2004年,参与代理承德陈国清等四公民五次被判死刑案。
   2004年夏,主持公盟"我们是人民代表"论坛。
   20049月,一塌糊涂网站被关闭后,发起联名呼吁及撰写法律意见书。
   20047-12月,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同时考察美国大选。

2005年,主持信访调查并撰写中国信访报告。2006年完成。许志永持续关注上访问题,在调研过程中多次被接访人员殴打,引起社会关注,5月份之后打人现象减少。
   20055月,成立自己的代表办公室,每周四下午接待选民来访。
   20056月,与其他五位海淀区人大代表一起联名写信给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就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环保问题召开听证会。
   2005年夏,参与陕北民营石油案及营救朱久虎律师。
   2005-2006年,关注临沂暴力计生问题,担任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辩护人。
   2005年底,与其他13"中国维权律师"一起入选《亚洲周刊》年度风云人物。

2006年,主持关于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
   2006年底,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再次当选海淀区人大代表。
   2006年,入选《南方人物周刊》领跑未来的十位青年领袖。

20078月,帮助黑砖窑受害人陈小军和庞飞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2007年,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为海淀区博雅德园小区业主呼吁,最终维权成功。
   2007年,主持和参与撰写"关于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的研究报告"
   2007年,负责"北京市户籍改革、完善城市新移民准入制度"项目。

2008-2009年,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008年,关注黑监狱问题,多次探访京城黑监狱,营救访民。
   2008年,参加中印青年交流项目,访问印度、美国。
   200811月,《经济观察报》专访:《行侠仗义许志永》。
   2008年,协助律师推动北京律师协会的选举。
   2008年,入选"改革开放30年影响社会进程120位代表人物"

2009年,担任因发表对政府养犬政策的批评言论而被捕的公民黄勇的辩护人。
   2009年,上访者姚晶北欧驻京办殴打致伤严重,撰文呼吁并提供法律援助。
   2009年,完成公民维权手册。
   20095月,主持公盟第一期法律知识培训。
   2009年,关注非北京户籍学生的教育权问题。
   2009729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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