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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8日 星期五

笑蜀:愈是甘当炮灰,愈会成为丰碑——人权捍卫者郭飞雄记事;曹思源:关于修改宪法的四点建议;公民、律师第5次控告原北京市司法局长吴玉华等;李英之:曹顺利被强制取保候审;杨慧文:律师年检非废不可等

今日头条
笑蜀:愈是甘当炮灰,愈会成为丰碑——人权捍卫者郭飞雄记事
公民律师第5次对原北京市司法局长吴玉华等人提起刑事控告
李英之曹顺利被强制取保候审
公民评论
杨慧文律师年检非废不可
余修付公民运动需要所有华人一起努力
胡医生我们是公民的N个理由
公民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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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思源:关于修改宪法的四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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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豪﹕新聞從此用鮮血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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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国珍:如果我失去自由——记忆中的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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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笑蜀:愈是甘当炮灰,愈会成为丰碑——人权捍卫者郭飞雄记事

《亚洲周刊》2014226


去年今日,我正跟郭飞雄在电邮上讨论人权联署的文本修改问题。我刚到港大,他住在广州天河北一个叫做名雅苑的小区里。那是他十多年前买的房,当时那个小区还算风姿绰约,现在就不免美人迟暮甚至略显破败了。他的房子更破败——他在2005年锒铛入狱后,家人总被骚扰难以安生,孩子也不能上学,一家人被迫辗转流亡到美国,房子就租给了一个民办幼儿园,没有任何装修和维护。直到现在,客厅主墙上,仍然是早已经泛黄的幼儿园漫画。偌大个客厅连张沙发都没有,也没有茶几之类的陈设,就一张破旧的条桌,一个独凳。靠墙一个旧橱柜,里面摆些饮料面包之类的食品做早餐用。
那也是我到广州的落脚处。我跟郭飞雄是交往多年的兄弟,所以2011年我被北京当局指令从南方周末驱逐之后,为节省旅费,去广州就常常到他住处借宿。这借宿是需要胆量的。因为他不是普通人,而几乎享受大军区级的"特保"待遇:一楼有为他量身定做的"警卫处",大概56人常驻。谁去见他,多少人见他,见了多久,都要一一记录在案。每次同他一起进门栋,都要接受"警卫"人员的"注目礼";每次同他出来,不仅接受"目送礼",更有专人不紧不慢地尾随,距离保持在十米左右。让人印象更深刻的是,在他家不能大声说话,尤其不能在客厅大声说话,因为"隔墙有耳"。这跟软禁其实没有太大差别。
借宿期间,我至少做了两件事。一是写出了《组织化维权——告别维稳时代的必由之路》。他先是看到我的初稿,很兴奋。随后我干脆搬过去跟他"同居",一边写一边讨论。那篇文章后来轰动很大,在新浪微博发布后,导致我的微博ID被当局全网封杀。
再一件事,就是筹备人权联署。这个议题,最早是20128月我跟他在他住处商定的,原计划是我俩各负责一个联署文本,一个是较温和的呼吁版,一个是较激烈的敦促版,针对不同人群,同时发布。去年1月,我负责的文本出台,他参与修订。稍后他的文本出台,当然我也参与修订。去年2月下旬,我借到香港访学之机,赶在全国两会前发起了呼吁版联署。敦促版联署随即跟上,彼此呼应,一时间也算轰轰烈烈。两个版本加起来,参与的人数在4000人以上。国际媒体反响强烈,他本人曾为此接受包括BBC在内的多次专访。
曾在天河北名雅苑的那个陋室中跟郭飞雄"同居"的,不止我一个。很多人权律师都把他那当客栈。他住的是三室一厅,但仅主卧有张床,来了客人,他一定要把主卧让出来,他自己到旁边的小房间睡地铺。地铺的侧边是个独凳,上面放一台跟他的房子同样破败的手提电脑。他就坐在地铺边上工作。常常深夜用skype跟远在美国的家人通话,以解思念之苦。
除了用skype跟远在美国的家人通话,郭飞雄已经完全没有了私人生活。他的几乎全部心血,都投入到了公共生活当中。正是因为他的这种倾心投入,广州,乃至整个南中国的公民政治生活,迅速升温,很快成为全国热点。
20119月郭飞雄第三次出狱,我跟南方报业老资格的评论家鄢烈山和一位大学教授第一时间去看他,那是我第一次走进他在天河北名雅苑的住处。当时既惊叹于陋室之陋,更惊叹于他的激情飞扬。刚走出监狱,身体还很虚弱,但他仍兴致勃勃地跟我们一谈几个小时,苍白的脸和炯炯有神的眼睛形成鲜明映照。随后,我跟他经常碰头,一般是我在名雅苑附近的广州酒家门前等,汇合后信步而谈海阔天空。他那时简直如饥似渴,疯狂地捕食来自四面八方的新信息,恨不能一夜间把5年囹圄生涯造成的知识和信息断层统统补回来。他跟我每次会面,谈的都是他又发现了怎样怎样的新世界。最重要的新世界则是互联网和公民社会。因为这些发现,他越来越兴奋,越来越乐观。"现在的条件太好了,比我进去之前好太多。社会发展真是太神速了"。这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感叹。
通过疯狂的学习,郭飞雄迅速完成了出狱后的知识盘整,重新跃上了时代的风口浪尖。接下来,他开始了行动上同样飞速的盘整。这个2007年入狱前就已经因推动太石村维权而享誉全国的维权领袖,从此开始了人生中的决定性转型:他致力的不再只是传统的维权,不再仅仅争取个案正义,而是努力把维权运动纳入公民运动的轨道,从普遍的人权与公民权利角度切入,从推动普遍正义的角度来实现个案正义。
当然,这得从争取自身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开始。这方面,郭飞雄向来以最刚烈、最强悍著称。为了捍卫自身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向来不计一切代价,不怕一切牺牲。在囹圄中遭到侵犯时,他不惜绝食长达50多天以示抗议,哪怕明知这可能彻底摧毁自己的身体。20119月重获自由之后,他曾前往北京旅行,却遭北京国保绑架,强行遣返广州。他怒不可遏,刚回广州不久,即挣脱了广州国保的监控,坐火车再度进京,并坦然公告天下,以坚决的实际行动捍卫自己的自由旅行权,无论这可能招来怎样的报复。或许他的不屈不挠吓住了对方,第二次进京再未遭到阻挠,他终于成功地登上了八达岭,尽兴而归。
这实际上也是双方意志的一次较量,双方的一次战术探底,也是郭飞雄行动盘整的重要环节。
此前,他已在广州发起学术沙龙,组织同道读书,为此开列了一份"足以应付温和转型"的书单,每本书都有他自己写的推荐语。沙龙开局很顺,每次都有二十到三十人参与,完全参照罗伯特议事规则操作,避免一言堂、权威化,探索和践行真正的民主和自治。20125月我结束对台湾中正大学的学术访问返穗,受他邀请,还曾去做过一次讲演。但学术沙龙也遭到当局刁难,用作聚会的酒吧很快就办不下去。郭飞雄的犟脾气又上来了。沙龙没有触犯宪法和法律,不让办也得办,不让在酒吧办,就转移到自己住处办。名雅苑的郭飞雄住处反而因此热闹了起来。
如果说二度进京是个人行动,学术沙龙则是他推动组织化的尝试,这也是他为什么一读到我的组织化维权的文章就兴奋莫名的原因,我们根本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通过学术沙龙,郭飞雄迅速集结了广州的一批民间人士尤其是人权律师。他去年入狱后,为救援他一直冲锋陷阵不计毁誉的广州律师隋牧青,就是这时走到他身边并为他所折服,开始成为他的坚定的拥护者的,而此前隋律师根本就无缘维权运动和公民运动。这样的例子,在郭飞雄的交往中绝非孤例。
作为中国最开放的地区,广东公民社会的环境本来就相对宽松。所以在郭飞雄出狱前,唐荆陵、艾晓明、野渡都早已是华南民间力量的标杆,因为他们的坚守,华南民间力量已经有了一定凝聚力。郭飞雄在广东的行动盘整,让华南民间力量更上一层楼,为其崛起于全国民间之林奠定了雄厚基础。南方周末新年献词事件期间,广州公民行动让全国乃至全世界惊艳,显然其来有自,也饱含了郭飞雄的心血。
在广州的行动盘整有了阶段性成果之后,郭飞雄的视野转向全国。为此他有过一次跨省之游。每到一地,当地维稳机构的神经都会绷得紧紧的,严密监控他本人的一切行踪而外,他已约见和可能约见的朋友,都会被警告,无一例外地都是不能接触郭飞雄,更不要收留郭飞雄。但这警告得到的大多是鄙视,郭飞雄每到一地都受到当地民间人士的热诚接待,从此建立起牢固的互信。通过此次跨省之游,郭飞雄迅速恢复了被5年囹圄生涯中断的全国性联系。
这其中,最值得重视的是江西新余之行。江西新余三杰刘萍、魏忠平、李思华,因介入2011年的人大代表独立参选,而被当地政府列为重点维稳对象,常常遭当地国保骚扰、软禁。郭飞雄对人大代表参选高度肯定,并对新余三杰的义举敬佩有加,认为这是草根崛起的破冰之举。为此,2012723日,他跟几位同仁一起,驱车千里前往拜会新余三杰。据他自己解释目的有三,第一是声援,即表达华南民间人士对新余三杰的支持;第二是摄影摄像以供存史;第三是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做好起诉新余当局不法行为的前期准备,以吓阻未来可能发生的暴力殴打。这基本上是一个以博弈制衡促宽容和解的思路,也是郭飞雄一贯的思路,以至到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夕,维稳升级,全国范围诸多民间人士遭殴打,他本人也被非法拘禁12小时。愤怒之余,他甚而倡议公开组织公民"抗殴打联盟"。
新余之行,郭飞雄解释的目的之外,其实另有深意,那就是他对地方选举的重视。他坚信中国的和平转型必须从地方选举的突破开始,民间必须早作准备。在跟我的私下交往中,郭飞雄也反复讲到他对自己的定位:或者致力于培训独立竞选人的组织工作;或者直接上阵竞选,争取做当代中国第一轮的民选县长。可见郭飞雄主张的转型路径何等温和,跟打倒、推翻、砸烂的传统革命思路,可说毫无交集之处。
在价值上,郭飞雄的彻底毋庸置疑,如他所称,他主张宪政民主,这于现存体制过于洪水猛兽,"它要将护国的合法性、秩序的合法性、发展的合法性全部归零,代之以唯一的选举的合法性。这是天命之变。太过激,一点都不渐进。"但在操作上,他却特别审慎。他饱受现存体制之害:酷刑,殴打,牢狱,但他没有一点点仇恨、一点点戾气。跟他交谈,读他的文字,都会发现他特别的平和和温良。他认为,自由民主理念天然地包含着理性、人道、宽容、善意、妥协、互动精神等元素,而非思维偏执和好斗狂热。何况"观诸第三波和平转型的数十个国家,和解都是绝对的主题。"所以,他一方面坚决主张公民行动,主张通过直接行动消除恐惧,堂堂正正地争取公民政治权利,以此构建一个强大的公民政治社会,以强大的公民政治来建立民间的主体性,主导中国的和平转型;但另一方面,他并不认为洪洞县里无好人,反对以体制划线,而是如他去年3月接受BBC采访时公开声称的,他对中国的新领导人抱有善意。这主要是因为他坚信,民间变量而外,"还有一种主动性很强的社会变量不可忽视,那就是体制内皈依宪政民主的力量。假如我们不使用整全主义的幼稚观念把'体制内'看成是一片黑恶,……那么可以明确断言,同任何时代都会出现内部分化一样,体制内必有相当数量皈依宪政民主理念的实干家,他们不会永远沉默和沦丧,必定乘时而起,有所冲击,甚至希望把握变革主动权,迎接历史的挑战和机遇。因为,他们也是人。"
南周新年献词事件,以及人权联署,都是郭飞雄践行以公民直接行动建构公民政治社会的主张的重要努力,今天他正为此付出巨大代价:本来无罪的他,第四次深陷囹圄已半年有余,对他的审判也将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之后开庭。但,他其实是求仁得仁。他早就掷地有声地公开宣示:前行者多是铺路者,牺牲者,作为前行者的他,早已做好为全国民间冲击边界、支撑格局空间的准备:
我们愿做自由民主的炮灰。如果我们的这次民主实验,能够起到某些唤醒全国公民和网络社会坐言起行的作用,那么,我们的努力和担当就没有白费。
广州天河北名雅苑的那个破败的套间里,现在应该铁门紧闭蛛网密布,不复有郭飞雄做东时的那些思潮激荡。但是我相信,这是暂时的。不久的将来,亲爱的兄弟就会归来,我们还会在那里重逢,那里一定会重新兴旺起来,成为中国公民政治社会的一个胜地。过往三次政治迫害都没能打倒郭飞雄,反而使他更强大;这次也绝不会例外。又岂止郭飞雄打不倒,许志永、丁家喜、赵常青、刘萍等一批公民,又有哪个是维稳机器能够打倒的?烈火真金,在这次大镇压中,他们向全世界充分展示了他们不可动摇的信念和他们强大的人格魅力,反而开始成长为中国公民政治社会的领军人物。不久的将来,归来的绝不只是郭飞雄一人,而是公民政治社会领军人物成建制的归来,整整一支队伍的归来。可以想像,那该是多么激动人心的时刻!
当历史的趋势形成,当大时代到来,一切的阻挠、一切的镇压都是徒劳的,都只会充当反向推手,反而加速历史的进程。对郭飞雄们的镇压,不过是给这个铁的逻辑提供新的注脚。他们的努力和担当都不会白费,他们绝不会是炮灰,而一定是丰碑。

附:征得张青本人同意,兹公布张青在美国的银行账号,尤其欢迎海外人士踊跃捐款:
    zhangqing
        Western National Bank
    Routing # 116307370
    Account # 91001676
    Address: 800 W. Wadley Midland TX. 79705
    (no swift code)



公民律师第5次对原北京市司法局长吴玉华等人提起刑事控告


2009221我们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举报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律协会长李大进敲诈勒索律师十亿元律师管理费注册费会费的举报信2009225日上午十时许北京市公安局信访处22号警员该警员至今不愿告知姓名电话告知李苏滨准备将该举报信转至北京市司法局李苏滨对此提出质疑指出国家有明文规定严禁将举报信转给被举报人22号警员随后说他认为吴玉华等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仅属于违法如不同意转给司法局他们就转给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总之一句话不愿意立案
我们认为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会长李大进敲诈勒索律师十亿元律师管理费注册费会费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义务立案侦查退一-步说即使公安机关在定性问题上与举报人有分歧或者认为案件棘手担心此案"拔出萝卜带出泥"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虽然20102月初吴玉华被北京市政府就地免职调离司法机关北京市律师协会也于2010410日将律师会费由每人每年2500元降为2000但被举报人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仍未被追究十亿元赃款更未退一分一厘对此我们不得不再次依法行使举报控告权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63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7日内送达控告人"但对于我们2009221日的控告至今公安机关未送达任何法律文书我们再次依法要求公安机关将制作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依法送达控告人

关于第5次要求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等人退还敲诈勒索律师钱款的举报信

1997年至2008年底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协利用律师年检注册之机非法敲诈勒索律师管理费注册费会费高达十亿元之多构成敲诈勒索犯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作为-直接受害者我们特再次依法举报
各地的律师事务所在建所之初是从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的一个科那时每年要向司法局上交一部分费用"管理费"199777日国务院和党中央下发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文件严禁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1999年底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布取消第三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合字1999195号文件该文件规定自200011日起取消对各地律师事务所收取的管理费而且严禁变相收取注册费1997年后北京司法局继续收取"管理费"显然违反了19971999年的法规和文件-
20002001北京市司法局非法敲诈律师"注册费"两年而这违反了1991年生效2006年才被废止的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证照进行年检查验除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收费-"
20019由北京司法局收取"年检注册费"变成由北京律师协会收取"会费"而当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民社发1992-27明确规定个人会费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0而北京律协对每个律师每年收取会费2500超过法定最高限额250
20037月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而北京律师协会既未经过全体会员同意也未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同意继续非法收取注册费累计高达十亿元之多至今不予以退还十余年来北京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相互勾结在同一时间进行年检注册交了管理费注册费会费才予年检注册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了能够连续执业不得不缴纳巨-额管理费注册费会费并且巨额管理费注册费会费的收取不给每位被收费的律师个人开具发票该费的使用也未经会员同意暗箱操作不审计不公开账目会员-也无法进行监督可谓腐败之至当然该费的使用情况不影响敲诈勒索罪的构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以上分析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北京市律协会长李大进等人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借助其领导地位利用年检之机故意违反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指使他人对律师进行敲诈勒索数额极为巨大毫无疑问构成敲诈勒索罪他们的行为亵渎了国家法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任何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法举报"因此我们有权利也有义务必须向贵部举报请贵机关依法立案追究吴玉华李大进等人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及时向举报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我们同时要求其敲诈勒索的钱款必须依法退还
作为公民法律人我们要争取自己的权利更要维护法治的尊严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

抄送北京市人大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纪检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检委
2014228

举报人李苏滨北京13366121891滕彪北京13241918519唐吉田北京13161302848刘巍北京15901371049兰志学北京李静林北京13693283418江天勇北京13001010856张凯北京张建国北京13811806771郭旭举北京13120183805王德邦桂林13393635664张鉴康西安13384916864赵常青北京15801664166张赞宁(南京13337800581)野靖环北京15611360453韩颖北京13521984144吴丽红北京1368338235
以上为前4次联署举报人

5次联署举报人张海山东律师)、刘四新北京法学博士)、吴魁明广东律师蒋援民广东律师)、郭莲辉江西律师)、庄道鹤浙江律师)、程为号江苏律师)、王全平广东律师
欢迎公民律师联署复制转发联系人李苏滨短信电话13366121891谢谢


李英之曹顺利被强制取保候审

2012228

昨晚9点多在回家的路上我接到刘晓芳女士打来的电话她向我介绍了杰出的维权人士曹顺利女士的最新情况她说曹顺利家属不愿取保候审但在昨天下午被警方强迫取保候审
曹顺利被北京朝阳区看守所羁押近半年来所患肝病呼吸道疾病日益严重早先家属和律师一直要求把曹顺利放出来治病但一直被警方拒绝而延误以致严重到近日被送入309医院结研所重症监护室1CU警方对曹顺利病重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责如果曹在取保候审后病情继续加重甚至有所不测警方必难逃干系曹的家属及关注曹顺利的朋友应诉诸法律手段向警方追责病至如此警方才不得不赶紧将曹顺利"脱手"要卸掉自己的责任吗病至有性命之忧到底是谁造成的?!
刘晓芳女士的消息得自曹顺利的弟弟曹云利曹云利说曹顺利的病情有所好转善哉但愿啊而取保候审后曹仍然住在309医院解放军总参谋部医院结研所重症监护室医疗费仍然由警方承担警方这是在承担自己应担的责任
刘晓芳说仍然有警察在看守重症监护室里的曹顺利几天前我去探视曹女士时也在结研所楼下看到了警车和警察既然取保候审了就应当解除看守吧也许今天白天警察会撤走希望关注的朋友可以去探视杰出的维权人士曹顺利女士309医院结研所重症监护室电话66775323.



公民评论


杨慧文律师年检非废不可


中国律师很奇怪每年要检一检换个说法也一样考核也是检验为什么呀里面学问还真不少工厂为产出更多生产稳定要定期检查确保设备良好运转大厂专门安排年检所有设备都检查修理一番耗时费力为了庞大生产线可靠运转是不得已而为之随着生产和设备的熟悉检查修理会调整或增或减满足生产所需就好
正常这样但扭曲了的变得另类检修越来越多把许多检修变成习惯不再考虑有无必要因历来如此没人提出疑问再加上在巨大的生产线上个人所在部位不过一微小环节偶有疑问也因地位的卑微疑虑重重怀疑自己的判断慢慢的年检成了铁律没人敢挑战敢怀疑多少时候多少场合年检不过是皇帝的新衣是贪污腐败的机会
新衣有价值尤其皇帝的新衣的用料工序蕴藏多少利益机会年检就这样成了一大群既得利益者的肥肉权利寻租的平台哪管有没必要掌权者的利益就是必要
设备这样不少荒唐还勉强理解公司年检必要性在哪里啊根本没有权力寻租很多年经济危机凸显压力增大不得不抛弃了专家们一下子论证出没有年检必要性了公司年检废了
律师的年检或者年度考核在干什么呢身体检查不是体检是医院的事检什么检查律师的能力律师不过一种没特有危险性的文职工作靠得是脑力智慧从业越久更加老练岂因一检就有效果一定要检无非检检年费交了没有是不是敢反对"官爷"的无理要求胆敢造次年年定期让你难过非年检是年关年年的关卡勒索的隘口
律协年费何至如此协会自己的交费有服务花钱有去处共担促协作不过如此你当是黑帮黑帮交保护费也会有服务那有收费还祸害人的还不换来人人咒骂个个反对可事实如此真希望出几个说理的明白的
"官爷"关卡说也难立足官有法司有制权威靠得是公信立官靠无理要求不是自掘墙脚吗哪有有法不依靠违法无理要求立足的体制如果说有一定糊涂的可以管理无能数得上前几
律师的年检龌龊肮脏毫无道理非废不可


余修付公民运动需要所有华人一起努力


公民运动需要我们所有的华人一起努力每个人做一点加起来就是一大点只有这样才会解决所有的问题如果这个运动只是某些几个人做是不会有希望的比如我们作为公民就应该要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比如我是势力残障人士我就应该去问问残保金政府把这些纳税人的钱都用在了什么地方作为公民就有权利去申请只有每个公民都反省了社会才是有希望的进步靠大家不是某一个人可以解决的
作为推动公民进步的朋友们希望你们能通过教育推动启蒙来改变所有的人只有启蒙教育才可以改变社会这方面你们做的很好但是也有不足的地方不足的地方有信息渠道的风沙和公民认识问题狭窄怎样让公民能反省呢最好是从教育开始来解决这样的问题多多培养得力的学生参与通过学生和家庭来推动也许会更好点……


胡医生我们是公民的N个理由


从其性质上来看公民具有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两个方面
从自然属性来看公民首先是基于自然生理规律出生和存在的生命体是否公民的判断标准是国籍根据宪法和国籍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国公民而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因素因此我这个意义上我们是公民
从法律属性来看公民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以一个国家的成员的身份参与社会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公民意识是公民们共同的信仰最基本的公民意识就是权利意识与契约精神二者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缺一不可片面强调或忽视权利意识片面强调或忽视契约精神都不是一个合格的公民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拥有基本公民意识的我们也应是一群合格的公民
我们当下有公民的称号而缺少公民权的现实只是因为49年后前苏联带路党在暴力下掠夺我们公民权的缘故现在我们勇敢站起来承认我们公民身份并坚决讨回我们被土匪抢走的公民权是代表正义的这种讨回公民权的革命是很坦荡的这和当年土匪掠夺我们公民权的反革命那种做贼心虚心态是完全相反的那些至今连自已的公民身份都不敢承认的民众是因为被奴役太久的缘故以至于奴性过重都忘记自已的公民身份自然他们也就丧失了去争取公民权的能力与资格只有人才有资格争人权只有公民才有资格争公民权一个习惯被奴役的奴隶是没有资格去争人权争公民权的
那些不敢维护自已权利的顺民那些为了自已的权利而不守契约的刁民那些为了自已的权利甚至滥杀无辜的暴民是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去争公民权的一个强大的民族不可能由一群没有自由的奴隶建立起来同样一个公民社会也不可能由一群没有公民意识的暴民刁民顺民建立起来因此在为中华争自由法治的公民社会之路上我们首先要努力培养自身的公民意识坦然承认自已的公民身份并勇敢维护自已的权利遵守契约反抗恶法敢于承担起一个公民应承担的责任
当然我所说的暴民刁民不是指那些因为维护自已的权利死磕契约反抗恶法而勇敢站起来进行暴力反抗或公民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的那些民众当法律程序不能赢得正义时公民天然拥有自主寻求正义的权利杀人有罪杀恶人即是行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永远保留的公民的反抗权利是人类最朴实最基本的法律
如果我们连自己公民身份都不敢承认那我们有勇气去争公民权吗????如果我们连自身公民意识都无法培养起来那我们有能力去争自由法治吗????


公民短讯


张庆方律师:刚接到吴青教授的电话她很想在经济上帮助志永夫人我说前段时间已经有不少朋友提供了帮助尊重志永夫人的意见现在我们已经不再接受捐款但吴教授的心意我一定会转告吴青教授爽朗地说以后如有需要一定要和我联系
吴青教授的来电让我特别感动我想起了冰心老人的"有了爱就有一切"而吴青教授这些年积极践行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更让我钦佩衷心祝愿吴青教授健康长寿我辈当以吴教授为楷模


公民主张



曹思源:关于修改宪法的四点建议


我国先后颁行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尔后,在1988 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又有了四个宪法修正案。宪法的修改走了一条漫长的道路,也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究竟如何保障公民权利?这个关键问题至今尚未解决,急需广开民智,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现行宪法,才能保证国泰民安,为此特提出四点建议。
一、坚持依法治国,取消专政。
二、莫将公民撕裂为"人民"与"敌人"。
三、共和国的主仆关系要作明确表述。
四、以宪法禁止军警向平民开枪。

对此四点建议简要说明如下:

一、专政不除,国难未已
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国和朝鲜的宪法保留了专政条款。六十年来,中华儿女为专政牺牲了几千万条鲜活的肉体生命和政治生命。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中专政了317万右派分子、143万中右分子,共计460万人;这与当时全国500万知识分子相比,分量有多重!1959年反右倾、整彭德怀反党集团后,又专政了三百多万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其中不少党内干部,曾经是党的专政工具。十年文化大革命更是一场专政的闹剧,今天你对我专政,明天我站起来再把你打倒,对你实行专政,据叶剑英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总结,斗了一亿人,死了两千万。作为在职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一夜之间就被打成专政对象,有口难辩、自身难保、死无葬身之地。像夏衍这样的文化老人,也难逃专政的整肃。他用切身体会写过这样一首歌:
 整人歌
   闻道头须剃,而今尽剃头。 闻道人须整,而今尽整人。
   有头皆须剃,不剃不成头。 有人皆须整,不整不成人。
   剃自由他剃,头还是我头。 整自由他整,人还是我人。
   请看剃头者,人亦剃其头。 请看整人者,人亦整其人。
有人以为加强专政能保天下太平,结果是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大陆动乱不已。曾经的专政者林彪和王、张、江、姚等也前赴后继、身败名裂。虽然专政的理论强调打击面只是百分之五以下的"一小撮"敌人,但是几十个回合下来,被专政的人数便接近百分之百了。有这么一把利剑悬在公民的头上,随时落下砍人,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条款就成为虚设的一纸空文了。
从历史、现实和未来三个方面来看,所有可能的专政受害者都应该是取消宪法专政条款的拥护者。为了使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一切"专政者"和"被专政者"都能永远免于专政的恐惧,还是让中国的宪法勇敢地告别专政、拥抱法治吧!

二、敌我强分  撕裂社会

六十多年来深受政治动乱之苦的中国人,莫不痛恨动乱。而细心研究一下不难发现,动乱的根源就在于:全国被强行分为人民与敌人两个阶级。有权者不难以"人民"的名义实行专政,"敌人"则是被专政者。按照专政的理论,鼓动人民对敌斗争要狠:"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于是乎公民之间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就成为常态。(如江西的李九莲因写信给其未婚夫,被未婚夫出卖而于1977年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枪毙)一个公民只要被划为"阶级敌人",其公民权利就没有任何保障可言了。任何人都有可能今天还属于人民,明天就被打成阶级敌人,由人斗人的工具,变成了人斗人的靶子。以致于谁也不敢拍着胸脯夸口:"我永远不会成为阶级敌人。"就连曾经的国家二把手周恩来最后躺在病床上还担心地说:"我死后你们不要在我脸上画叉子啊";担任过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警卫局局长的汪东兴也曾对其助手邬吉成流露过自己的担心——"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被人家抓起来。"可见对敌专政几乎威胁到了每一个人。国人被分敌我,相互之间虎视眈眈,没有了安全感。这样的社会不出乱子才怪哩!(以言获罪等等都是以所谓对敌专政为依据的。)
"人民"一词本是人的集合名词,并没有什么政治性。但是在六十多年全党全民敌我斗争的专政实践中,被赋予了太多的政治色彩、太多的阶级色彩、太多的抗敌性和排他性。说"人民政府为人民",就意味着只为一部分尚未被划为敌人的公民服务;而另一部分公民一旦被划为敌人,则不在服务和保护之列,这就制造了社会分裂。
因此,我建议在宪法修正案中尽量不使用"人民"这种已被弄得含义不清的概念,或者以"公民"取代"人民"。
诸如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不妨就叫共和国、政府、法院、检察院;而人民代表大会则改称"公民代表大会"更好。
有鉴于此,建议修改宪法第一条,在删除专政的同时,重新考虑国家名称,这里有六种方案可供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方案,简称均为中国。
第一方案 中华共和国
     
【突出共和制为国家的根本制度】
  
第二方案 中华联邦共和国
     
【明确以联邦制的形式统一全国各地区】
  
第三方案 中华全民共和国
     
【有利于消除以人民的名义制造敌对意识,剥夺部分公民的权利之弊】
  
第四方案 中华民主共和国
           
【突出民主诉求】
  
第五方案 中华民国
     
【有助于两岸和平统一】
  
第六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无震动,但是究竟谁是敌人呢?】

三、公民权利高于一切

"伟大领袖"何谓伟大?应该是他为全国公民服务的工作卓有成效。从角色上说,公民是国家的主人,领袖是公仆。不仅如此,国家所有的公务员、军人和警察都是公仆,公仆的神圣职责就是为公民服务,主仆关系不能颠倒。然而,文化大革命中却有"四个一切"的口号响彻云霄达十年之久,叫做"一切为着毛主席、一切想着毛主席、一切紧跟毛主席、一切服从毛主席。"这就完全颠倒了公民与领袖的主仆关系。毛泽东健在之时,作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的公仆。作为职业,公仆受命于公民,服务于公民,应当是"公仆一切为着公民",岂能号召公民的一切所作所为都为着公仆毛泽东呢?随着毛泽东逝世,"一切为着毛主席"的错误口号才退出了历史舞台。
然而,一切官僚主义者直到今天仍然不懂得公民与公务员的主仆关系,还在那里以其所作所为颠倒这种主仆关系,在继续祸害国家,侵害公民权益。我们不能不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在修改宪法的草案中对公民与公务员的主仆关系,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建议宪法修正案第二条作如下表述:

第二条 主权在民
 中华共和国的原则是:公民权利高于一切。
中华共和国的一切权力源于和属于全体公民,公民直接或通过选出的代表行使权力。
共和国全体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公务员、军人和警察是公仆。公仆的神圣职责是为公民服务。
 中华共和国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地公开信息,重大情况向全民公布,重大问题经全民讨论。
 凡需要保密的政务信息必须以法律明确规定等级和权限。
  
中华共和国范围内所有党政公款收支的账目,均须在互联网及时公布,公民有权查阅。

四、子弟兵岂可向父老动武?

198964号,已经成为我们国家历史上最为敏感的日子。每到6.4,几乎全国人民都有三个问题涌上心头。始终是挥之不去。
第一个问题,人民的国家什么时候向人民公布,198964号,有多少人死了,有多少人伤了?这个死伤数字什么时候公布?
第二个问题,将来还有没有可能发生"六四"类似的悲剧?
第三个问题,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有没有制度上的措施,防止发生"六四"的悲剧重演?这三个问题无人解答,挥之不去。历史包袱越背越重。
我们在很多问题上,可能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但是我相信在这个问题上,绝大多数人都能达成共识。什么问题呢?就是我们希望将来不会再发生军队向平民开枪的悲剧。有谁主张将来还要向平民开枪呢?有吗?没有。是的,我相信没有。我们不希望向平民开枪!不希望向平民开枪靠什么?靠良心吗?良心靠不住!我们要靠制度,这个制度要表现在什么地方?表现在宪法上。因此要修改宪法,在宪法上写进军队的主要任务,是对付拿枪的、国外的敌人;警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是保护公民的权利!无论如何我们的军警是对付拿枪的敌人!我们的军警不能向平民开枪!
我认为这是容易达成共识的。军队谁养活的?老百姓养活的!纳税人养活的!我们每个人作为纳税者的一份子,养活了军队。养活了军队,不是让你在某一天对我开枪,对我的儿子开枪,对我的孙子开枪。军警作为公仆,没有权力对平民开枪。现在说要防止颠覆性错误,我看,向平民开枪这样的颠覆性错误决不能再犯了。因此要写进宪法。
我建议修改中国现行宪法中关于武装力量这一条(宪法第二十九条),作如下规定:
(一) 中华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包括军队和警察。
(二) 军队的主要任务是保卫国防,警察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
  
(三)除了军人和警察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兵器。
   
(四)军人和警察不得对非武装人员使用兵器,唯对现行凶手除外。
这四款规定中,第四款是关键。如果能严格执行这一宪法条款,就能避免出现军警向徒手平民开枪的悲剧。
前文已经阐明,共和国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公务员和军警都属于公仆。世界上哪有公仆向主人开枪的道理呢?可惜原宪法对此没有明确的表述。付出了"八九六四"的惨痛代价之后,现在亡羊补牢,关于禁止军警向非武装人员动用兵器这一条就比较容易达成共识了。如果能成功地把这一条写进宪法,从根本制度上避免悲剧重演,也有利于唤起海内外的中华儿女对中国未来政治前途的信心,有利于团结更多的人,打开长达四分之一世纪的"六四"僵局,放下历史的包袱,共同建设法治中国。
2014225


强烈要求停止审议社区矫正法公民呼吁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

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纳入立法规划,司法部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矫正法(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经对该草案送审稿认真研读,我们发现该草案送审稿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规定公然违反宪法、侵犯人权。现详述如下:

一、《矫正法(草案送审稿)》第四十四条违反宪法
先看该草案送审稿相关规定:
第二条:对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罪犯,依照本法施行社区矫正。
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第四十四条:社区服刑人员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利应当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首先,我们必须申明: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是一项宪法性权利,是基于公民的尊严而应享有的基本政治权利,具有至高的法律地位,非依法律规定和正当程序不得剥夺。
其次,我国《刑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见,对于这三类以外的其他类犯罪分子科刑,一般不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就是说依据《矫正法(草案送审稿)》第二条,实行社区矫正的,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大多数罪犯,依法依然享有政治权利。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第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十二条)。
显然,依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这两大基本法律、对犯罪分子定罪科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职权只属于人民法院,其他任何政府部门均无权行使。
然而按照《矫正法(草案送审稿)》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利的,却要"应当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也就是说,宪法所赋予我国公民的崇高的政治权利,区区一个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甚至是一个司法所就可以任意剥夺,真是荒谬绝伦!这一规定与上述《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抵触,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宪法规定完全背离、是法治的败坏、是文明的倒退,与国际人权公约的要求背道而驰。

二、《矫正法(草案送审稿)》第五十条侵犯人权
该草案送审稿第五十条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有线索表明其有实施再犯罪风险的"、"有酗酒、吸毒、赌博等行为恶习,需要实施心理干预的"、"可能妨害重要公共场所以及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公共秩序,尚不构成收监执行条件的"等情形,可以根据需要在社区矫正场所进行集中管理,集中管理的时间不超过三十日。
社区矫正本质上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是对罪犯的宽容和人格的尊重,有利于罪犯回归家庭和社会,体现的是刑罚执行中的人道主义关怀。刑罚执行中,服刑人员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符合收监条件的,就应当收监执行;不符合收监条件的就不能收监执行。其轻微违法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可调整。然而《矫正法(草案送审稿)》第五十条却赋予社会矫正机构对服刑人员的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收监条件的、甚至基于矫正工作人员的主管判断就有权集中管理,时间可达一个月,这完全是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新的监禁刑罚措施,是对社区服刑人员人权的严重侵犯,与社区矫正立法目的完全相背。这种规定若得以通过,必将使"马家楼"一类的接访中心、法教中心、学习基地等黑监狱堂而皇之地披上法律的外衣,成为新版的"劳教",无疑又将制造新的人权灾难!
综上,《矫正法(草案送审稿)》第四十四条、第五十条立法动机低级,逻辑荒诞,违背宪法,背离现代法治理念,无视当今世界人权进步潮流,如果通过必将成为侵犯人权的恶法。
故此,为维护公民的尊严,为维护国家法治的尊严,我们强烈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停止审议《社区矫正法(草案送审稿)》。
                       公元  2014226  星期三

中国公民:
葛文秀,广州,律师,身份证号230802196103220513,手机18028627307,电子邮箱13925063058@163.com
刘金湘,青岛,律师,身份证号370102196610040827,手机18654659989
吴魁明,广州,律师,身份证号44010519660630513x,手机13006888128
陈科云,广州,律师,身份证号432325196805043634,手机13902260189
刘正清,广州,律师,身份证号432831196403221017,手机13543432448
刘士辉,广州,律师,身份证号150428196602121116
王全平,广东江门,律师,身份证号440127196407297710
    庄道鹤,浙江杭州,律师;
    张重实 湖南律师  身份证号430305195601021511  电话13307328148
    陈金石,湖南湘潭,律师,身份证号43030219570428151x,联系电话13907326255
    陈武权,身份证440811197511131210,电话13922080080
    王江松,北京,学者,电话13621095364,身份证110108196312225575
    李小玲,广州公民;
    唐吉田, 律师,身份证号 222403196809010512,电话 13161302848
   
刘卫国,山东,律师;
    王胜生,深圳,律师  
      宇,广州,律师;
    胡贵云,北京,律师, 身份证号520201197202210024,电话15110266832
      成,杭州,律师;
    李大伟,甘肃,法律人,身份证号620502196205100754,手机15293576738
    欧彪峰,湖南株洲,身份证号码430124198009300417
    黄延金,深圳,社工,身份证号:452122198804120012
    江天勇,北京,律师;
    杨璇,湖南长沙,律师;
    韦良月,黑龙江,律师,身份证230104196406222318
   
王宇,北京,律师;
    李琴,陕西,律师,13379351667
    王衍,陕西,法律人;
    张怡,郑州,律师,电话18538010854
    隋牧青,广州,律师
   
蒋援民,深圳,律师,身份证号230103195803053238
   
  全,成都,律师
   
余文生,北京,律师,身份证号110102196711112350
   
燕旺利,湖南,律师,身份证号430111197403113728
   
吴镇琦,广州,律师
   
李如玉,扬州,法博
   
李方平,北京,律师,身份证号360302197411211017
   
李金星,山东,律师
   
王雅军,北京,律师,身份证号460200196707120553
   
蒋永继,甘肃,律师,身份证号622224197103012516
   
赖建平,北京,律师,身份证号362126196605270215
邓林华,长沙 ,身份证432822197112313198
梁小军,北京,律师
李威达,河北,律师
  磊,北京,律师;
张俊杰,河南,律师,身份证号41112319740409455X
刘金滨  山东,律师 ;
肖芳华,深圳,律师,身份证号:360102196808116514
程为善,江苏 徐州,律师,身份证号320311195011090818
刘四新,北京,法学博士;
陈实华,长沙,律师,身份证号43010219661116457X
陈云飞 ,成都 ,身份证110108196708139374
          庄展模,深圳,身份证44522219771021065
          王必君,深圳,律师
  蓓,上海,身份證號310101195012241627
   
王喜春,青岛,身份證號370204197202192322
   
肖育辉,广州,身份證號441381198007105037
   
徐向荣,广州,公民
   
叶洪霞,北京,身份证号110108197209033721
白振侠,北京,身份证号110102196303023017
陈士胜,深圳,身份证号440301196312023618
   
蒋红兵,桂林,身份证号450311198509052010
   
黎小龙,广西,身份证号452501196308271779
付礼俊,成都,身份证号510123196606093414
王立新,山东东营,身份证号370503197410050054
郭建和,广州,身份证号440102195604012313
张有为,蚌埠,身份证号342224197012286813
唐荆陵,广州,律师
  原,湖南,学者,身份证号430426195812057976
鲁登川,四川达州,身份证号513021197308231531
梁澜馨,河北,律师
野靖环,北京,公民,手机13621293734
陈以轩,长沙,律师
   兵,四川,身份证 51112919770818007x
 赵广军,辽宁盘锦,电话 15004273550
 梁勇庆,广西,身份证 452501197010010538
    尹旭安,湖北黄石 ,身份证号码 420221197408271297
 乐森萍,安徽芜湖, 电话15556358964
      敬,湖南株洲, 身份证号 430211198107130814
   跃,武汉,身份证号420106196502033275
   克,广州,电话13434230377
 刘嘉青,江西吉安,身份证362421197807114412
 杨伟东,山东省临沂,身份证220603197208082012
   鎔, 广州清远 ,身份证 342701196204210213 
 单利华, 南通, 身份证320611197002141543
 倪玉兰, 北京, 身份证110102196003241928
    董继勤, 北京, 身份证110102195202121932
 岳启龙, 北京, 身份证110109197004022531
 刘永平, 北京, 身份证362226196307050332
 姜流勇, 北京, 身份证11010619730223363
 潘俊朋, 陕西榆林,电话18591818964
   强, 山东淄博,身份证370303197601065434
夏崇荣,安徽芜湖,身份证340222197111074731
舒向新,山东律师,身份证372430197002280518  
张激扬,四川,演员,电话18510566839    
  飞,湖北黄冈,身份证421126198709210035   
李勉之,深圳,身份证440301196201236979
曲普选,青岛,身份证370204195308241314
隋书凤,青岛,身份证 370205195602282041
李业余,青岛,身份证 37020419411201131
位翠英,青岛,护士,身份证370206195310050421         
宋锡江,青岛,身份证370206195303140437
  凯,河南,电话18681071518


公民纪事


曾志豪﹕新聞從此用鮮血書寫

2014228

【明報專訊】今天,新聞不再是油墨印刷,而是用淋淋鮮血書寫。
劉進圖被襲,我無法忽略他的新聞工作者背景,我無法用「未有證據」,否定他的遇襲和新聞工作無關。
所以,儘管梁振英特首已在第一時間發表聲明譴責暴力行為,但我更希望,他能在新聞稿中提及「新聞自由」,更希望他可以並非只用「劉進圖先生」作稱呼,而應突出對方是一位「新聞工作者」。畢竟如果遇襲的只是普通公民,特首是不會到醫院親自探望吧?
劉進圖遇襲,各方猜測,究竟哪一單新聞報道令他惹上橫禍。
我明確告訴大家,拒絕猜測,不要去猜是否報道了溫家寶的家財、不要去猜是否揭破了李鵬家族的醜聞……因為幕後黑手就是希望新聞界猜得人心惶惶﹗
他們希望新聞界在猜測的過程中,不自覺的為報道哪些新聞會得罪人設定紅線劃下界限﹕共黨高層的醜聞會死人的不要碰、本地財團利益醜聞會出事的不要碰。
這種猜想永遠無法證實,結果變成「所有新聞都有危險不要碰」。
幕後黑手要斬的不止是一個劉進圖,而是要殺雞儆猴,威嚇整個新聞界。他們就是要新聞界瀰漫恐怖氣氛,活在「不知報道什麼新聞出事、不知下一個是誰」的惶恐。
警方負責破案,新聞界只有一個任務﹕如常。
如常追查如常報道如常評論如常監察,在腥風血雨的環境中如常平靜的留守,卻是最需要勇氣也是最激烈的行為。
我們悲痛,但未敢停筆;我們害怕,但不敢退縮。
公眾啊,你花7元錢買回來、只是匆匆揭頁便扔在一旁的新聞紙,飽含着幾多記者的心血?以前,記者付出飯碗不保的代價,今天,卻要賠上生命。如果你還無動於中,則斬傷劉進圖的,不是兇刀,而是社會的縱容和沉默。


不容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

2014227明報專訊

明報今天的報頭以黑色刊印因為昨天是香港新聞界最黑暗的一天明報前任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遭兇徒襲擊身中6經醫生搶救後傷勢仍然危殆兇徒在光天化日之下鬧市之中施襲手法冷血公然挑戰法治社會我們強烈譴責這種行徑這宗兇案事前並無任何徵兆以劉進圖的工作崗位和性質難免使人往新聞的方向聯想特首梁振英與一衆高官譴責暴力警方正在全力調查顯示當局高度關注此事期望警方盡早緝拿兇徒歸案讓襲擊真相大白避免出現更多無謂揣測劉進圖遇襲被斬兇徒挑戰法治社會這宗兇案4點值得注意
1兇案前無任何迹象劉進圖並無向同事或家人透露過因為工作受到威嚇明報也未接過外間對報道和其他內容有什麼不滿
2從兇徒的作案手法他們顯然跟蹤監視過劉進圖的日常生活然後擇時擇地行兇
3兇徒選擇在光天化日衆目睽睽下動手視法治如無物有恃無恐之情狀使人震驚
4從劉進圖的傷勢看來兇徒集中斬他的雙腿手法顯得有意識而殘忍從上述4點看來劉進圖早成為一些人要對付的目標但是兇徒在暗處他在明處根本無從防範所以這宗兇案雖然尚未知道緣由底蘊但是事態使人震慄之處在於若一個人成為斬殺目標會在自己家人完全不可知的情况下遇襲劉進圖做新聞工作遇襲原因未知但是此事對其他新聞工作者的心理肯定構成影響以劉進圖的身分和遇襲的事實其他新聞工作者因而產生恐懼感是很正常的事
香港是法治社會絕對不能容忍罔顧法紀的行為對付劉進圖的人處心積慮部署周密公然挑戰法治案發之後梁振英與一衆高層官員高調表態譴責暴力要求警方全力緝兇把兇徒繩之於法特區高層表態警方把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反映當局對這宗兇案極其重視以官員的權位和警方的職責此乃應有之義
不過按過去涉及傳媒的案件不少仍在懸案階段今次能否破案對警方而言是一大考驗這些年來涉及傳媒的襲擊等案件例如1996年雜誌社社長梁天偉被斬至左手將斷需做接駁手術1998年電台時事節目主持人鄭經翰被兇徒狂斬手腳近年多名傳媒機構負責人遇襲有傳媒機構屢遭刑事毀壞包括2005明報編輯部接獲炸彈郵包及恐嚇信的案件等都未破案
明報的炸彈案為例當年政府高層也是高調表態關注時任特首曾蔭權親自到明報給編輯部等報社員工打氣並承諾警方全力緝兇但是現今此案已經成為懸案究竟當年是什麼人要對付明報至今仍不知道本港傳媒遇襲很多仍屬懸案長期以來當局以香港是世界上最安全城市之一引以為傲事實上以本港的犯罪率相對於倫敦紐約等大城市都較低破案率處於高水平因此香港的安全城市美譽乃實至名歸
不過本港過去發生涉及傳媒遇襲的罪案和破案率若有所謂新聞安全城市香港在這方面有落差起碼新聞工作者未感受得到我們重提包括明報炸彈案並非旨在翻舊帳而是提醒警方這類案件隱蔽性甚高需要更仔細排查才有可能找到蛛絲馬迹才有機會循線索破案正如過往一樣今次劉進圖遇襲明報將竭盡所能包括懸紅100萬元鼓勵知情者向警方提供消息協助警方緝拿兇徒把兇徒及相關人等繩之於法梁振英與高層官員相繼高調譴責暴力責成警方盡早緝拿兇徒歸案顯示本港絕對不會容忍任何暴力行為的決心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穩定人心的作用
不過連同劉進圖這宗襲擊案近期部分傳媒機構和個別傳媒人士發生的事對新聞工作者已經起到一種無以名狀的感受就是免於恐懼的自由漸行漸遠不知道工作上什麼時候會在政治經濟廣告等方面被認為有問題而遭受處理就此新聞工作者履行職責堅持如實報道固然是維持新聞自由核心價值所必需而新聞界處此風雨飄搖之際若政府在政策措施給予新聞工作更多空間藉此宣示政府帶頭重視新聞工作這種無形支持對消弭新聞工作者的恐懼感可以起到積極作用歡迎回應editorial@mingpao.com


侯裕刘士辉——南方维权律师的先行者


多年前郭飞雄参与民主活动被判刑刘士辉律师就是郭飞雄的辩护人结果受到当局的残酷打压律师证被吊被喝茶被殴打生活异常困难是南方律师参与维权受迫害最烈的人之一
那时他是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在战斗今天虽然生活清贫对民主自由依然矢志不渝对公民维权始终饱含热情
今身体不幸有恙昨晚@刘书庆冷锋首先提议帮助刘士辉律师并请@吴魁明律师提供账户本人借花献佛发出慰问刘士辉律师的倡议书现在已有多位同仁表示支持
为表示对维权事业先行者刘士辉律师的敬意请方便的同仁略表心意小额为宜勿超500慰问金请吴魁明律师转交士辉律师一向不愿意接受捐助之故
捐助户名吴魁明
开户行农行广州骏景花园支行
账号6228480082552176412
联系电话13006888128


天下公负责人与骆家辉大使共进午餐

2014228

201419日,南京天下公执行主任于方强受邀与骆家辉大使共进午餐。午餐在北京凯宾斯基饭店举行,但秉承了骆大使的简朴作风:每人一碟凉菜、三份热菜、一份汤、一份水果。留有印象的一道菜是杏鲍菇浇汁西兰花,杏鲍菇和西兰花各两片。这样高规格、低开销的午餐,让受邀者感到被尊重又不觉铺张。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骆大使没有浪费一点粮食,这次午餐会主题是"公益法律在中国的现状"。主要由与会人员向大使介绍自己在公益法律领域内的工作。骆大使从政前当过律师,和与会者有不少共同语言,大家交流起来非常顺畅。
正式交流前,于方强代表天下公向骆大使赠送"最受欢迎驻华大使"水晶奖杯。2011年,天下公发起"一人一照片,微笑消除艾滋就业歧视"新媒体运动,呼吁删除公务员体检标准中"艾滋病,不合格"条款。骆大使按活动要求拍了照片,并放在使馆网站首页。为感谢骆大使对草根组织公益事业的支持,天下公特意在大使离任前赠送这样一个小礼物。
在席间,骆大使也谈到了辞职的原因。他说他"不能想象跟家庭分开两个月以上"。在被问及辞职后如何打算时,骆大使谨慎地表示,根据美国政府的规定,在最终去向未确定时他无法对外透露更多消息。但他表示,他和他的太太一定会致力于中美两国的交流。对于是否会去当律师,骆大使笑称自己多年脱离法律实务,应该无法再去当律师了,不过,"也有可能去做NGO,成为你们的同行"。
下午两点半,午餐约进行两个小时之后,骆家辉大使与在座各位一一握手道别。


肖国珍:如果我失去自由——记忆中的志永


(一)
与志永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朝阳门附近的一家快餐店。由于堵车,我到了整整一个小时。打他电,想告他我会晚到,他的手机处于机状。到了定的地点,我一眼就出了他。他抬头,温和而略腼腆的微笑。
乍见之下,他像是校园里的一名在研究生,沉静如水,卷气很。他一边心于电上的文字,一边等我。他了保证专心致志,他工作时不手机。
一见如故,直接入正:下一步我做什么?他提到几点:宪政研究、访民救助、法律援助。我告他,我已经在整理行法律、法章,找出其宪之处,及下位法对上位法的反、各种"法"的矛盾与冲突。他建,由他、滕彪和我三人一起,做宪政研究,完善行法律法
聊得越深,他越入状,越是忘我,越是侃侃而然,他执着着他的梦想,到了佛教所称"痴"的程度。
畅谈之后,步履匆匆地,他消失在繁华京城的灯光人海中,平凡得如一滴水融入大海。我久久注视着他离去的背影,告自己:这是一个不平凡的人。
第二次见面,我了一些"研究成果",多半成品,拷他,他很惊喜,我提供的材料之多,超出了他的期望。在他的法律博客上,他发了我的查文章,我得的有"于改变或撤《商品房屋租管理办法》的建议书",直到2012年,志永的法律博客被删除。
我没有持做下去,时间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原因是,对宪研究做得越多、越深入,越能发:当局实际上是有意制和通过宪的法律法章——如"八九"屠城后,防止集会游行示威而实施的《集会游行示威法》)——限制公民利、大政府力(立法面),因而当局毫无改良的意愿与动力,相反它法之到如此程度,以至于执行时甚至连恶法也不遵守。
于是我干脆死了心。我定只有修宪,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问题。而"四基本原"——尤其是一党政,是中国的万之源。认识到这些,我提出了"政党千古,人民万",而将有限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公民运动中
(二)
201110月,志永第三次参选北邮人大代表。五毛团织有划地毁他。志永的法律博客,成了决斗之一。半个月的时间,我夜以日地志永护,与一群五毛对决。我号召北邮的选民:民主,首先是选"民"自己做"主",你自己手里的选票做主!
2011116日晚,志永我去北邮南门外的一个小饭馆见面,待我到达时,已有十人在,主要是北邮年的学生。他冒着被学校打压的风险,凭着火的激情,志永助选。数十份海报、数百份宣单,用自行车着。到北邮门口外,我,做了单分工,每两人管几楼的发放与张贴。志永要我与他一起,两人一。沉沉黑夜,昏暗灯光下,志永与我穿梭在北邮选区一的楼房中。在人群必经之地,我们贴上海报,动作越越熟;我将一份一份宣单摆在桌子上、塞在门下。
有时候遇到人,志永我直接交。我一边将材料发出去,一边无所忌地"推"志永。暗自想:志永其实是内向的;了他心中的公义,他要用多大的勇气克服自己天生的羞怯啊。
走在寒冬的校园,我感受更深刻的是:官方推荐人的宣传铺天盖地,对志永的谩骂诽谤汹涌如潮。志永这样心公益的独立参选人,自受打诽谤,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海报和发单,还时刻会被撕掉,这是何等滑稽、何等悲哀!
我对志永:"拍个照片吧"。他:"好"。在昏黑的楼道里,我把手里的单交他,他折好放在左右两个口袋里。我他拍下这照片。
他的表情是多么凝重和严肃。当时,他正遭受着官方的厉打压。正如志永所,"这是一不公平的争。党委推荐候选人动用了几乎所有可用的学校行政源,有的辅导员干脆明不能推选我,而我的助选志愿者受到很大压力,仅人文学院至少三位同学和一位老师被书记或者辅导员谈话,以前途相威不准帮我助选。自不同学院至少三对我的提名被迫撤或者上报途中消失。学校用短信告知选民'我四人名单……如有不同意见找选民小长反映',正式候选人在校园里多处有大幅照片每个宿舍有电视轮番播放选视,而作独立候选人我不能发单,不能海报,手拿海报也被赶走。还有故意的言和诽谤我自己不愿意上、里通外国、当选不手段等等,很憾,刚刚萌芽,诽谤却已天飞。"而这一切,已成政治生活的常,常覆,良知成异端;另一方面,正因如此,它必被改变。志永:"当我着海报站到校园的那一刻,我不是在自己选,而是在起先辈们起过的民主的旗,我没有任何新意,那是人类文明的常。"
(三)
志永善于思考,擅长行动。长期以他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我曾看到自河南的艾滋病患者到公盟办公室,志永和他商量如何合法地表达受害者的求;也曾和他一起接待要求教育平的家长。
志永与同道4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写信,动100多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其中13位代表联名提出随迁子女高考提案,国内数十家主流媒体行了报道,名支持者突破10万人。至201212月底,除北京外,各地陆续出台随迁子女高考方案。
2013225日下午,志永上街,在地铁口发卡片,倡800万没有北京户
籍的新市民本周四228假一天,到北京教委争取就地参加中、高考
利。"凭什么一部分人必享有特而另一部分人必受歧视?什么外籍公
民可以在京高考而我自己的国民却不能?"志永大声疾呼。呼吁"教育平",后成了他的一条罪状。
20125月,志永始思考公民运动的方向,并发表《中国新公民运动》一
文,推广公民身份同,团推动社会步。"我新公民运动,行新公民精神,发起反户籍隔离教育平运动数千万留守儿童争取回家的路,联名呼吁官员财产公示饿关进笼子做点滴努力,援助遭遇极端不公的弱者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推动公民日同城聚会凝聚公民社会健康力量,以公民行动推动国家步,直至一个自由、公义、代文明中国。
"新公民运动的目是民主法治的自由中国、正义幸福的公民社会和'自由·公义·'新民族精神。'新公民运动'的'新',是指新的历史条件、新的公民精神、新的行模式和新的宪政秩序。'新'是界定公民,指具有自由、公义、新精神信仰的公民,但更是界定新时代新模式新目的公民运动。新的历史条件包括技术步、市经济、多元思潮以及普世的民主潮流,新的行模式是新的精神和话语体系下的公民维权、公民非暴力不合作、和平民主运动,新的宪政秩序是民主、法治、共和的政治制度和自由、公正、幸福的公民社会。公民运动的社会背景新,精神信仰新,行模式新,运动
新,因此称之新公民运动。"
早在2011年下半年,志永就有意推动公民同城聚餐。时间是每月最后一个周六晚上。我1、平等就座,不论资2、提、发言遵守民主规则,发言时间平等;3、第一轮发言,各自介自己,包括姓名、业、理念和行动等,以使大家相互认识;第二轮发言,围绕大家感兴趣的议题各自发表意见;然后是自由讨论4AA制付,尽量节约5、登和分享个人的姓名、业、所在城市、电、信箱、微博等信息,全国同城公民共享;6、提倡每位公民下次聚餐新人加入。到2013年初,全国已有30个城市的公民同时聚餐。公民们遥相呼,同气相求。这引起了当局的恐慌,致后全国范的镇压。
(四)
异的一个象是,志永这么粹的人,常常承受一些非。最近我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才知道有人他"去政治化",有人他是"傻伯夷"。而在我看,志永并未去政治化。他多次直接到"政治"二字,那是他心目中的美好政治:"政治本是公共服务,当下中国社会有大量服务机会,需要我们认真发,虔付出,未民主社会的政治家,就从今天做一个免议员开始。政治不是空,政治不是反对而反对,政治是公众福利的美好事业,政治就在我的日常生活中。"他在致近平的公信中:"我这一代人必须为自由中国奠定政治理的基石。真正男儿的使命不苟延某个腐朽利益集团,而是13亿同胞自由幸福的未。"道志永的政治价值取向不够
访中,我,新公民运动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是公民社会走向成熟的过程,不可能尽善尽美,但至少它在尝试。如果说许志永是傻伯夷,那么中国需要这样的傻伯夷,傻伯夷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如果志永这种温和理性地争取公民利的做法,也遭到打压,可以推断出——当局在告公民:与虎皮行不通,它只暴力,只认枪杆子,不选票,不公民利。那么嘲笑志永"傻伯夷"的,完全可以尝试别的方法。公民社会成长需要各方努力。人民有推翻暴政的天然利,包括必要时使用武力。
志永发布《公盟"云会之死真相"查报告》后,五毛趁机他,不明真相的人他,自称是自己人的人也他。报告出当天,我就过志永,他真地相信他的结论。志永认为,这份查报告,"是我公义立的重要成部分,不惧压力勇于表达真相。"我虽然不同他的结论,但我尊重他发表报告的利。当时,我对指他的人,中国似乎有个统,言者众而行者寡;一个做事的人,往往拥有数倍的围观者对其三道四;且一般看,言者比行者境界高,价多于行动者不利;建大家多理性、建设性,共同探解决问题,亦有助于其他正在查但还没有做出结论查团提供思路。
我不明白:什么,人谩骂一个不惜献出一切却收获牢之灾的人;什么,人毁一个被警察和黑打手毒打却不还手的人;什么,人要嘲笑一个了他人自由而失去自己自由的人?每回想到志永,我都会同时想起梭的《忏悔录》:"上帝啊,把我无数同类召到我周围来吧……每一个人也以同样的真把自己的内心呈献在你的宝座前面,然后看有敢于对你:'我比那人要好!'"我真的很相信,面对自己的良心,有几个人敢:"我比志永要好!"好在,正如志永所,"在一个越越透明的代文明社会,一个人的形象是时间和行动累起的。"淘尽黄沙之后,人日益认识到志永内在的真粹与高
(五)
与志永的最后一次见面,是2013330日。
当天,是公民醉的日子。次聚餐由我主持,谈论题为中国东部霾成因分析,如何防止污染、保护环境。
们谈到,官员们越"幽默":就在两天前即328日,北京市环保局新发言人方力"我的空气量总体就是在好的。"
们谈到,我遭遇的污染,不只是自然环境污染,还有新媒体污染、教育洗污染,而污染根源,乃是一党制制度。
甚至到,德者,得也,空"德"不如"得",大家可以考收集污染案例,起要求相赔偿,通过诉讼扩大影响,公众知道污染源,督政府有所作
此亦我所知道的志永被捕前最后一次公露面。家喜当晚已被控制,不能参加。志永告我,了参加这次聚餐,他提前一天"逃离"了家里(也即前一天晚上没有住在家里),才得以脱离警方控制。
志永做了5分钟专题他的新公民理念。志永,我聚在一起,"公民",有点像是公民会,我做的是建设性的反对派,我的凝聚点,是"公民",我要把"公民"当真,它是一个标识、一个理念,更是从臣民中站出的公民任担当。我是独立自由的公民个体,不存在织,不存在人身依附。公民聚餐是很好的公民平台,我们为了理想而聚在一起,遵守民主规则,共同促成政治文化的改变。
志永还,没有人有利阻止我做公民,没有人有权说没有格做公民。
与往常一样,作公民者,我用笔,快速录了公民前述烈的讨论
当晚聚餐地点在太熟悉家常菜,40人一起醉,餐AA制收款后我去结账,略有不足,志永与张维云律师各从口袋中掏出钱来,补足了差
志永和我是最后离聚餐地点的。餐,我坐在一,我将手头的一些材料拷他。得自由出行的他,了与我多沟通,遂放弃近路,选了离我家最近的地铁站——芍药居站——回家。我边走边,非常尽兴,全然没有意到,当局已磨刀霍霍——第二天,就抓捕了新公民运动的极参与者袁冬、宝成、马新立等好友。
我更没有想到,这是志永最后一次公露面。牢,在对他张开血盆大口。13天后即412日,他被禁;然后,被刑拘、逮捕、判处禁。
(六)
对个人风险,志永早有心理准备。"今天我推动社会步依然要付出代价,尽管我内心坦,追求自由、公义、的美好事业,行温和理性,但在一个臣民的社会中勇敢站起做公民,这本身就是危险的。但社会步必有人走在前面,走出了这半步就不后退";"后极时代没有对安全的底线,做公民,随时可能要社会步承受代价。"
2013年,形势日益峻。34月份,多位朋友被捕。
5月底,我与一位维权律师朋友分别被当局约谈。这位朋友被告知:"六四期间,要相信'宇宙真理',否宇宙"。
61日,我志永等朋友写邮件:"不只是志永,建大家在必要的时候也提供家庭地址,以防止万一有事,家里人与自己的手机全被当局抄走后,朋友与律师无法联系家人。"
619日,我写下《如果我失去自由——记忆中的家喜》初稿,发志永友;621日,收到志永邮件:"今天国宝起你写的文章,我不愿你注意,他可能找你。最好今天就发出"。防不,我匆忙定稿。
626日上午10:30,收到志永邮件:"昨天下午市局自称'负责人'和一个副手和我谈话,在昌平一个度假村……我选时间再一次,就定在了今天下午同一时间继续谈。我有可能有危险,但是听天由命。
"我依然怀着乐观的期望,努力告,公民群体是理性温和的理想主义者,了中国的自由、公义和,共应该容忍健康力量的存在,容忍政治多元的存在。同时,我已经准备好最坏的可能性,比如下午我一出门就被去看守所了,我会坦然面对十年的牢生活。"
同日晚些时候,志永告知:"又了四个小时,今天的内容其实和昨天差不多,一上即将对我采取强制措施,我说为了人类步事业我愿付出一切代价……对方提出两点希望:党,停止法犯罪活动。我说爱党不可能……"
当时,志永认为当局全面打压的可能性不大。我没这么乐观,当天,志永友发邮件:"再次提醒同仁做好风险防备。做好防不等于突出危险,而是以备万一。得五月份,我几位朋友通过本邮箱提醒过,包括把住址告知近友。以免自己与近亲的手机均被抄而律师无法联系近亲属的情况(刘本琦、常青即出此种情形,本琦案此付出成本很高,彭律深有体会)出。"
628日,志永告知:"今天下午两点第三次,危险依然存在。"
当日20:08,志永回:"他对我交的'认识'很不意,应该有:拥护党的方政策;罪伏法停止犯罪;不反悔;然后找媒体宣。我对不起,你永不要指望志永出良心和信仰,一点点都不要有这样的想法,我愿自己的信仰付出任何代价,十几年牢会是我的荣耀。他也不希望那样,因你主张爱,和别人不一样。争了一下午,他们说还要再,我不用了,下次只有两种可能:你个人找我生活、宗教等,或者,你拿法律手续来找我。最后和气分手,送我几本18大学材料。"
630日,志永,看守"非法把送快递的到楼道里查",这志永怒,他与看守吵了一架。他能忍受对自己的侵害,却不能容忍别人的利受,哪怕是"送快递的"。
713日,李被抓,我向网友通报详细信息后,再发邮件志永等:"下一个不知道是。再一次提大家做好风险防范,包括提醒相朋友,认为必要时可提供家庭住址……特别明:这不是强风险,而是强防范。我吸取教:上次向忠被走,朋友互相询,找他家人找了好几天。"
(七)
其时我在考虑访学之事,志永我写推荐函。715日,他我确定了推荐函的稿,第二天,他就被抓了,甚至没得及在推荐函上字。
716日,我向朋友通报:今天,志永"被北京警方走,家中电等物被查抄。消息是确定的。0703,被抓的依次是向忠、李、李君、宋(后面三位当是同时被抓),在是志永。宋是'失踪',可以推定是被抓捕。当局在通过出环拳制造恐怖。我反复提醒风险防范,其意在此。希望志永已经做好了安排。"
志永去后,我正是否发布《:一次于新公民运动的对》而犹豫时,看到其已发布。在一聊天群里,有朋友"疑似志永与国保谈话"是否真是志永所写,我答道,不是"疑似",而是"正是",因志永曾发了我,既然已发布,我就确了吧,以免以讹传讹
"我极目的不是打江山坐江山,不为财富和势,而是自由、公义、的梦想。这个强横行遍地腐的特社会必改变,这个信缺失道德落的林社会必改变,必须结制,建设真正的民主法治,建设一个自由、公义、代文明中国。"这是志永的梦。
近平也有一个中国梦,就是持一党政。最,做着制梦的近平当局,把做着自由、公义、之中国梦的志永,关进监狱——中国特色的"梦撕"。
尽管如此,我虔地相信志永所,"也没有力剥我的公民身份,也没有力剥我做一个中国公民的梦想。"
我忧的是——正如志永所言:"今天我能做的是非暴力推动社会步,假如我的温和理性没有了空间,暴力会出,那是国家的不幸。"
以志永的粹、笨拙,中国不适合志永,而同时,苦的中国却最需要志永这样粹、笨拙的人——这就是志永的宿命与定数。话说,志永这样的人生活和奋斗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是志永的不幸,但却是中国的幸运。
他相信政治是美好的,却似乎没有意到:在一定时长的实中,君子总是小人所迫害。我志永祈:"我四面受,却不被困住;心里作,却不至失望;遭逼迫,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
(八)
本文写作过程中,消息不断传来:志永的女儿出生了;志永要受了;志永被判4禁,时间是2014126日。
对志永的判决果,我没有惊。一个多月前的20131219日,我发表了《罪人对无辜者的指控》,其中提到:"我可以肯定,除非在判决之前发生了新的柏林墙倒塌事件,否,虽然志永自始、完全、确定无罪,也一定会被处刑,我估的刑期是三至五年。"
不惊不等于不怒。悲人,从不做""的我,吟的是——
世界上最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不是高空与海底。
而是,天天惦
却隔着
一道架着铁与电网的墙壁、
一道制的藩篱。
当局对他的起意见、起诉书与判决,是生动的"公民义行集粹"。我夜"拜"了志永案的法律文,发有司了构陷志永,用尽招数,兹两例:
一、把"同案"分案理,目的是把"同案供述"改头面成"言",将非法定据,改"法定据",作指控和判志永的依据;
二、先抓人先定罪,后找据。判决书认定志永"犯罪"的据之一是市[2014]56明:教育部北门外是划辟才胡同(市政道路),是城市公共用地。据不足就抓人(2013年),次年(2014年)才取。我在推特上批道:做假功夫没做到家,你写成[2013]56号不就行了
志永被处刑后,我时常想到的,是第一次见面时他那腼腆的笑。一想到他失去自由,我就又心痛又怒。志永宣判之时,我在推特中提出:
"在我看,凡暴政必被推翻,凡制必被打倒,让许志永不再被无耻地迫害。
"在遭受这些压迫的每一段,我都曾以最卑的言辞吁予以正。而我一次又一次的愿,却只是被报以一次又一次的害。一个君主,其品格被他的每一个只有暴君才干得出的行所暴露时,就不配君自由的人民。
"我知道,志永不同'推翻、打倒'等概念;当志永被禁、被逮捕、被处刑时,每一次,无一例外,我都在心里念着《美国独立宣言》:'当始追求同一目的一系列职权和强取豪的行表明政府企把人民置于制暴政之下时,人民就有利也有义务去推翻这样的政府'。"
(《中国人双周刊》第1252014221日—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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